农村青年康某为便于盗窃和销赃方便,在行窃过程中把居民的煤气罐拧开阀门放气,造成爆炸致1死4伤。日前,犯罪嫌疑人康某因涉嫌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盗窃罪被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格尔木市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 2010年5月11日16时许,康某潜入格尔木市柴达木综合地质勘查院13号住宅楼2单元居民王某的地下室行窃,为便于盗窃与销赃,犯罪嫌疑人康某拧开煤气罐的阀门,放气之后盗走煤气罐,而地下室里煤气到处散发。当日18时40分许,此楼居民刘某来到地下室,打开照明灯,弥漫在地下室的煤气顿时爆炸,致刘某重伤。爆炸导致此楼不同程度破坏,居住在2单元101室的居民李某身亡,102室的居民刘某、刘某某、林某受伤。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记者 王秀云 通讯员 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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