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川擂鼓镇坪上村四组组长冯显明,利用和会计、出纳到信用社存房屋重建款的机会,将账上的10万元取走……昨日记者从(四川)省高院获悉,冯显明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北川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据了解,这是汶川大地震后,我省审结的首例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灾后重建房款案。
取走重建房款 村组长躲到广州
5·12汶川大地震后,北川县擂鼓镇坪上村举行换届选举,该村四组冯显明受到村民们的信任,被选举为四组组长。去年11月20日,冯显明代表组业主委员会,与施工方李某签下房屋重建合同,并收了10万元履约金。次日上午,冯显明和会计陈某、出纳杜某3人带着这10万元现金,一起到擂鼓信用分社存款。
为做到共同监管账目,存折由冯显明的身份证开户、密码由出纳杜某设置。就在杜某设置密码时,冯显明在旁边偷窥,粗略记下密码。当天下午,冯显明就拿着存折,到信用社试出存折密码,把10万元钱全部取走。
去年11月25日,李某准备进场施工,却怎么也联系不上冯显明,便找到该村村长。经过2天查询,冯显明仍无下落,杜某到信用社调查,发现李某交的10万元履约金已被冯取走,立即向当地警方报案。
挥霍6万重建款 法官劝说家人退赔
今年1月20日,广东警方在广州荔湾区东风路一宾馆内,将冯显明抓获。当时在其房间内查获3部手机、一部手提电脑、4万元现金。
近日北川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时,冯显明对自己侵吞10万元的罪行供认不讳。“在广州的2个月我花了6万元,希望家人帮我退赔重建款。”冯显明在庭上争取从轻处罚,他称取了10万元到广州后,就买了几部名牌手机、手提电脑,到处寻找工程做,但花了6万元都没有赚回一分收入。
冯显明的儿子在成都打工,但他称短时间内很难筹到6万元退赔款。为了尽量减轻受害人经济损失、推动灾后重建顺利进行,合议庭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给冯显明的儿子做工作。最终在判决前,其子筹到6万元交给法院。法院将追回的10万元赃款全部退给擂鼓镇坪上村四组。
今年7月16日,北川法院公开宣判此案:冯显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由于其行为严重影响了该组的农房重建工作,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结合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职务侵占罪判处冯显明有期徒刑五年。(陈甜 李照彬 记者 田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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