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当庭判处被告人李端德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此前,李端德因与前妻小玲就家庭财产分割问题产生纠纷失控杀死了小玲的父亲丁志太。戏剧性的是,前妻及其家人在庭审前向法院提交一份“求情书”,恳请法院轻判李端德。
为争家产砍死前岳父
对家庭财产进行分割之后,滁州市民李端德与小玲于今年5月4日上午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当天下午,李端德因未如约拿到家庭存款的一半,与小玲发生了争吵,小玲随后回到了娘家。
5月4日傍晚,喝过酒的李端德领着儿子来到前岳父丁志太家中索要存款,遂与丁志太发生了争吵,情绪失控的他到厨房顺手拿起一把菜刀,对着丁志太的脖子猛砍一刀。后来,丁志太因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看着倒在血泊中奄奄一息的前岳父,李端德似乎清醒了许多,当即让小玲及其家人报警。民警到场后,李端德伸出双手要求给自己戴上手铐。临走前,他教育15岁的儿子说:“做事要像个男人,敢做敢当!”
庭审时前妻为其求情
案情并不复杂,警方很快侦查终结并将此案移送至检察机关。8月20日,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然而,庭审前李端德的前妻小玲及其家人联名给法院送来一份“求情书”,恳求法院从轻发落。
“虽然同李端德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是我们仍然把他视为自己的亲人,希望他能好好地生活!”记者日前在小玲及其家人写的“求情书”上看到,字里行间透露出一家人原谅李端德的诚意。
据介绍,在小玲及其家人看来,李端德只是一时冲动才闯下了大祸,经过多方考虑他们愿意原谅李端德的过失,故请求法院轻判,给他一个“回来”的机会。
以德报怨感动被告人
庭审当天,法庭当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端德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显然,对于这起故意杀人案,法院确实轻判了被告人。宣判时,李端德也当庭表示“不上诉”。
“干了这么多年法官,头一次遇到受害人的家属为杀人凶手求情的案例!受害人的亲属以德报怨的大义之举,不仅是对被告人的宽容,更是对罪犯的人性、良心的警醒和召唤,定将对社会公众有所启迪!”在当天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的“公众开放日”活动中,院长施之华感慨地说,“此次判决体现了我国司法宽严相济、和谐司法的理念。”(新安晚报 梅克寒 叶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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