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9月14日电 (李飞云 杨天贝)残缺一条腿的朱丹兵低着头站在审判庭上,看上去有些许沮丧,21岁的他是个惯偷、累犯,教唆、指使并伙同未成年人从年初开始在临海连续作案13起,从香烟饮料到老虎机、数码产品,值几个钱的都收入囊中,最后竟在取保期间把派出所给偷了,最终锒铛入狱。9月13日,浙江台州临海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个特殊的案子并宣告判决。
朱丹兵,男,21岁,台州临海市白水洋镇人。2006年上半年,17岁的他专门干盗窃这一行,疯狂作案24起,落网后鉴于是未成年人犯罪,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
2008年年底出狱后,由于一次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他左腿截肢,在家养伤9个月,使得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在网络游戏中结识了虞某、罗某等未成年人,“如何弄钱花”是他们经常讨论的一个话题,逐步形成了以朱某为首的盗窃团伙。
2010年年初,朱某伤愈后,为了方便实施盗窃,特意按上了假肢,利用自己的“经验”,教唆、指使其同伙偷窃。他们作案有明确的目标,那就是“值钱”,但对对象的选择却没有什么要求,“怎么方便怎么偷”,超市、网吧、游戏厅、台球室、棋牌室、废品收购站等都留下了他们的“足迹”,从香烟饮料到老虎机、数码产品,值几个钱的都收入囊中,有时同伙搬不动的,他拖着残腿亲自上阵。所得赃款都被用来上网玩游戏了。
在一次盗窃中,朱某被抓个正着,公安机关考虑该案案值不大,且朱某是残疾人,在3月份依法予以取保候审。
但朱某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没有收手,反而继续疯狂作案。在听说派出所扣押着不少值钱数码产品后,于5月2日凌晨,他伙同章某窜至白水洋镇派出所,由章某望风,朱某亲自“操刀上阵”,翻墙入内,窃得数台电脑、相机、手机等,案值8420元。
在庭上朱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鉴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临海市人民法院对此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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