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某豪将父亲积攒的1万元偷走并挥霍掉,此事算家庭内部矛盾吗?不对,他的行为已触犯刑律。上周,长乐市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郑某豪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长乐人郑某豪年届三十,成天无所事事,靠家人供养,还染上了吸毒、赌博的恶习。他曾因多次吸毒被有关部门强制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解教后,他仍然不知悔改,为了出外挥霍,竟对家人动起了歪点子。
6月的一天,郑某豪以拿衣服为借口回了趟家,趁家人不在,偷走父亲的现金1万元,随即逃之夭夭。这笔钱是老人辛苦攒下的血汗钱,老人气愤伤心之余,决定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7月19日,郑某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长乐市法院认为,郑某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父母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其父母兄长均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系发生于家庭、近亲属间的盗窃犯罪,社会危害程度较小。法院经综合考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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