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物局近日首次通报了清华学堂修缮工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清华大学未报维修工程方案即开始对“清华学堂”进行加固施工,且施工单位没有文物修缮资质,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相关条款。
北京市文物局表示,目前已组成专家组对火灾造成的文物损失情况进行评估处理,并对违法修缮情况进一步调查取证。北京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表示,据初步评估,火灾对清华学堂的木结构造成了严重损毁,是北京文物古迹10余年来遭遇的最大一次灾害。
11月13日,正在修缮中的清华学堂起火,楼顶和地板部分坍塌。清华学堂属于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清华大学二校门北侧的草坪旁,每日都有无数学子与游人在此合影。北京市文物监察执法队初步评估后认定,“清华学堂”由1911年建筑和1916年建筑两部分组成,经过横向对比周围建筑,发生火灾部分是1916年建筑部分。
目前,对清华大学早期建筑群的所有建筑物,北京市文物局已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明确提出整改要求,并派出三个检查组对北京市域内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检查,要求火险隐患较多的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针对各自存在的风险点,分别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督促清理易燃物,加大巡查力度。(记者岳瑞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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