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仅有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村男子,配上街头印制的某通讯社特约记者证,摇身一变成为多家媒体的“记者”,他纠集当地几名农民,以报道负面新闻、帮助删除负面网帖等为由,先后敲诈事主14万余元。今日下午,重庆忠县警方向华龙网记者通报,日前成功捣毁了这一利用假记者身份实施敲诈勒索的犯罪团伙。
群众举报假记者 诈骗金额14万
今年10月28日,忠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一名为邓大忠的“记者”伙同樊晓琳、王朝科等人以在媒体帮助一些信访人呼吁为名,编造、歪曲、扩大事实真相在《中国法讯网》网站、《香港中华之声通讯社》网站发表网帖损毁党政干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声誉,然后以删除网站帖子为由,先后敲诈、骗取忠县市政园林局1万元、忠县民康医院1万元、忠县神安化建公司5万元、忠县某村党支部书记张明(化名)3.1万元、重庆市开元旅游开发公司申凡(化名)4万元。邓大忠涉嫌诈骗金额累计高达14.1万元。
忠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随即成立专案组,负责案件侦破。
11月17日,专案民警在重庆市北部新区一网吧内将邓大忠抓获归案。民警现场缴获邓大忠随身携带的“香港中华之声通讯社”重庆地区特约记者证一本、“中国法制在线”新闻工作证一本、“香港中华之声通讯社”重庆地区特约记者名片25张、盖有“鑫利易得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公章的收据一本以及U盘、笔记本、数码录音机等。
11月22日,邓大忠的同伙王朝科、樊汝之分别在忠县、重庆落网。
“记者”只有小学文化 曾在媒体干临时工
警方查明,现年39岁的邓大忠小学毕业后,先后在外地打工或在家搞养殖业。2004年,邓大忠经人介绍在重庆某杂志社做临时工,其后又在重庆某报万州记者站做广告临时工,但三个月见习期未满就被报社除名。2009年以来,邓大忠开始在中国法讯网写网络帖文。
2009年5月,邓大忠、王朝科伙同北京的李唐平,用2万元在街头制作了北京《新早报》记者证,摇身一变成为《新早报》北京站记者。
此后,邓大忠还通过种种途经,弄到一本“中国法制新闻在线”新闻工作证。
不“曝光”就给钱 删帖发帖都要钱
拿到“记者证”,邓大忠迫切地想试一试怎样才能弄得到钱。
据邓大忠交代,2009年9月的一天,他接到同伙王朝科电话,说忠县某村果农种植的柑子树大面积死亡。邓大忠觉得机会来了,便打着《新早报》记者身份,到该村采访,还到村民种柑子树的山上拍照。取足资料后,邓大忠找到村支部书记张明(化名),称要给村里作专题报道,以此要挟村支书给好处费。
这一次,邓大忠以要做负面报道相威胁,在张明处敲诈索要了好处费3.1万元。
2009年11月,王朝科找到邓大忠,说忠县某化工建材公司老总康某在移民搬迁时有套取移民资金行为。邓大忠心头一喜,“有搞头,绝对弄得到钱”。
邓大忠拿着《新早报》的记者证找到康某。随后,邓大忠以准备做负面报道相要挟,向康某索要钱财。双方讨价还价后商定,邓大忠给该企业报正面报道,康某付给他5万元。
2001年3月,邓大忠发现忠县石宝镇忠诚村一公路承建商与村民间存在房屋拆迁补偿款和青苗赔偿费的纠纷,遂在“中国民生网”上发表《村民要不要生存》的网帖,要求当事人申凡(化名)出钱来摆平此事。随后再在“中国法讯网”上撰写子虚乌有的网帖《重庆忠县某镇党委书记:只要删稿件,耍“妹”儿算我的》,持续向申凡制造舆论压力。申凡迫于无奈,为息事宁人,被邓大忠等敲诈勒索“删帖费”4万元。
2010年9月,邓大忠获悉忠县新立镇村民伯友烈等因新立镇场上拟建职业学校的地盘改为建商品房及伯友烈经营的水泥被工商部门没收的事上访未果后,觉得有利可图,便伙同樊汝芝,以承诺通过网上发帖造势给上访对象施压为由,索取伯友烈等人好处费2000元。
跑“新闻”多次“借钱”达13万余元
因二哥家闹离婚,忠县妇女喻某找到邓大忠帮忙,希望通过他的记者身份,发表报道为二哥多争取点补偿。
这之后,喻某也就开始了“噩梦”。说起邓大忠,喻某有些恨恨地,“他总是变着花样要钱,一会说记者站开设网站要钱,一会儿说记者站扩大规模要钱,一会儿又说准备买辆采访车……”。2006年至2010年5年间,邓大忠先后“借走”了喻某人民币13万余元。
喻某很气愤的是,为证明确实是借钱,邓大忠还正儿八经地开具了借条,却“故意”没有在借条上写明归还时限。
一天天过去,喻某却发现邓大忠既没有开设网站、也没有购买采访车,完全是在骗自己,遂多次讨要。
要还钱,邓大忠就翻脸耍赖,不仅不还钱,还无耻地发短信以两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声称要告诉喻的丈夫、家人及朋友,对喻某进行威胁辱骂。
日前,喻某已就邓大忠欠账不还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所涉报网纷纷发表声明
邓大忠记者身份不属实
早在2010年4月27日,新疆《新早报》就向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发表声明,称发现有人盗用《新早报》刊号出版发行,冒用《新早报》记者身份采访,冒用《新早报》名义建立网络版非法运营。声明称,《新早报》从未建立网络版,自2007年至今未在异地办报。《新早报》表明,对于冒用《新早报》记者身份采访,冒用《新早报》名义建立网络版非法运营的,将保留对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而忠县警方从邓大忠随身携带的一份北京的《新早报》中发现,该“报”今年还在继续发刊。
“中国法制新闻在线”新闻工作证也是邓大忠经常带在身上的“记者”证件。据网站管理人员介绍,该工作证只是证明邓大忠是网站的工作人员,仅限于在网站内部使用。网站采编人员外出采访时,要持工作证、介绍信和新闻采访证,而网站从未给邓大忠新闻采访证,也从未采用过邓大忠的新闻稿件。
听闻邓大忠被重庆忠县警方传讯后,法讯网也于2010年11月20日刊发鑫得易得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关于撤销本频道运营总监邓大忠职务的通知》,通知称,因本频道运营总监邓大忠多次不服从安排,多次通知其交回所领取的鑫得易得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的收款收据一本和账务结账,都不予理会,为严肃法纪,决定撤销邓大忠重庆频道运营总监职务,其所领取的工作证(编号FX012)作废。媒体人士称,“运营总监”主要从事广告业务、活动的招商工作。鑫得易得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正是法讯网的广告代理单位。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支持警方打假 维护新闻采访秩序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报刊新闻处处长李炳仁表示,国家对记者证的申领和管理非常严格,新闻记者证只发给新闻机构的专职采编人员。新闻机构包括新闻类报社、新闻性期刊、通讯社、广播电台、新闻电影制片厂等。其中,新闻性报纸、期刊由新闻出版总署认定。
李炳仁说,近年来,一些打着报社记者等旗号在重庆行骗的事时有发生,作为报刊新闻主管部门,该局也先后多次接到区县关于“新早报”记者不实采访骗取钱财的投诉,这些假记者严重损坏了报刊杂志正当舆论监督的形象。新闻出版主管部门非常支持警方打假行动,希望藉此案进一步净化全市新闻采访秩序,给新闻界正名。
据重庆有关部门调查,一些非法杂志社、记者站大都向香港或北京的所谓“总部”缴纳数万元人民币,购买站名、社名,每年还要向上交数目不等的管理费。非法报刊、记者站设立后,便开始招募人员,不讲任何资质、条件,交钱即可。邓大忠之流的假冒记者就拿着这些花钱买来的“记者”行头四处行骗。
忠县警方通报:11月26日,邓大忠、王朝科被忠县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樊汝芝被警方刑拘,警方正抓紧对在逃的傅玉明追捕中。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侦办中。(数字记者 阙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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