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郑州12月7日电(记者 李贵刚)7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了备受关注的“洛宁县邮政局长谷青阳酒后驾车致5人死亡”特大交通事故情况,谷青阳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
12月5日23时30分许,洛阳市洛宁县邮政局局长谷青阳饮酒后驾驶豫CML798号黑色帕萨特牌轿车,沿S319省道(安虎线)由东向西行至79公里处(洛宁县涧口乡东村路段),逆向行驶与道路南侧多名行人相撞,造成洛宁县涧口乡中学3名初中在校学生当场死亡,洛宁县涧口乡2名青少年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以及车辆损坏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河南省公安厅高度重视,河南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德周、河南省交警总队总队长张益民、政委尚俊志专门听取专题汇报,对事故调查进度、善后处理安置做出具体指示,并指派该省交警总队副总队长姚占军带领省厅交通事故处理专家组成员于12月6日赶赴洛宁,指导事故处理工作。
6日晚,洛阳市委又召开市委常委会作出决定:第一,尽快完成事故调查工作,对肇事者依法依纪、从重从快处理。第二,责成洛宁县委、县政府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第三,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要迅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综合治理工作,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经过该省省、市、县公安机关连夜勘查、走访、讯(询)问,案件事实基本查清。12月7日凌晨2时30分许,谷青阳已被河南省洛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批准逮捕,在押。为确保案件依法、公正、严格处理,河南省公安厅拟指定三门峡市公安局负责案件的进一步调查处理。
事故发生时,正值我省开展为期三个月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活动期间。
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要求在集中整治期间,各地全警动员,全力以赴,调集全部酒精测试仪、现场执法音像记录仪、气相色谱仪等执法装备,组建机动执法队伍,开展统一行动和异地用警,从严查处酒后驾驶、超速行驶、大客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每月的10日、25日为全省查缉酒后驾驶统一集中行动日。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驾驶员的,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法律法规规定有罚款处罚的,要一律从重处罚。同时要求各地对酒后驾驶违法人,要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专门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采取异地用警、交叉互查的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对公务人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从严查处,及时上报交警总队,在依法严处、媒体曝光的同时,还要抄报同级文明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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