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有夫之妇蓝某相识不久,滁州男子储某便与她成为情人。为与蓝某结婚,储某先是想尽损招要拆散蓝某夫妇。“不仅采取砸车砸玻璃的幼稚方式,还在情妇蓝某家附近张贴传单,公布蓝某与自己的桃色新闻”。用尽手段仍达不成目的,储某竟起了杀心,他持铁锤将情妇的儿子砸成九级伤残。12月23日,储某被送上法庭。
张贴传单不惜揭丑相逼
法院查明,2009年年初,被告人储某与蓝某相识。尽管蓝某已婚,而且还有孩子,储某还是当起了“男小三”。不久,储某多次要求情妇与丈夫离婚,与自己结合。蓝某不答应,一次次遭拒后,恼羞成怒的储某与蓝某闹翻。
今年1月27日中午,储某想用“损招”报复情人。他骑摩托车至蓝某家附近,张贴传单。其中,储某数落蓝某种种不是,与他同居,还欠了他钱。当日下午,储某又来到蓝某家附近的街道上,用砖块将蓝某家的面包车挡风玻璃砸坏。不堪其扰的蓝某报警,滁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储某予以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
逼婚无望锤伤情人儿子
2010年3月10日,办案民警向储某送达劳动教养聆讯通知书。见与蓝某结婚无望,储某竟产生杀死蓝某之子并自杀的念头。 3月12日上午,储某带着铁锤和农药,将蓝某12岁儿子小亮哄骗至来安县汊河镇一农田附近。见四下无人,储某凶相毕露,持铁锤猛击小亮。受害人被锤倒后,储某又拾起路边的砖块猛击对方头部。随后见有人向案发现场走来,储某仓惶逃离。小亮被当地群众送往医院抢救。经法医鉴定,小亮头部开放性颅脑外伤、颅骨粉碎性骨折、脑挫裂伤。最终定为九级伤残。
自杀未遂凶犯被判无期
犯下罪行后,自知潜逃无望,储某喝下农药企图自杀,被邻居发现未遂。随后,储某被警方逮捕。 12月23日,储某坐上滁州市中院被告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储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他人重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储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一审判决,法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储某无期徒刑。另外,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医疗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8725元。(安徽商报梅克寒、陈石松、欧阳徐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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