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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后女子因老公不符偶像剧里人物标准闹离婚

2010年12月27日 10:40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年初,小陈跟“85后”女孩玲玲(化名)结婚。玲玲长得漂亮,家境不错,在银行上班,亲友们都夸小陈有眼光,找了好女孩相伴终身。不过,小陈有苦自知,玲玲沉迷偶像剧,经常因为老公达不到“标准”而大发脾气,让小陈觉得这段婚姻挺累心的。前几天,小陈起床后为了赶时间,与玲玲抢厕所用,玲玲就为这件事生了一整天的气,还嚷嚷着要跟小陈离婚。

  上周三,小陈拨打婚姻热线诉苦说,他感觉老婆平时说话做事都像是在演戏,自己受不了她的脾气了,考虑离婚。

  仿效偶像剧 女孩爱浪漫

  小陈今年28岁,身高180厘米,爱好篮球,长得帅气。大学毕业后,小陈回到福州,在一家科技公司里是骨干技术员,月收入4000余元。得知小陈还没有女朋友,不少人争相给他介绍女孩。2009年夏天,小陈认识了玲玲,两人一见钟情,陷入热恋。

  恋爱时,小陈发现玲玲既爱浪漫也爱面子,不但要求男友经常接她下班,还要求小陈“变着花样”出现,比如这回手捧玫瑰花,下回就要带个小礼物。小陈觉得玲玲说话温柔,算是个好女孩,便也不去计较玲玲的“难伺候”。不过,让小陈不太高兴的是,他花再多的心思,玲玲都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因为“偶像剧里都是这样的,这样才是正常的恋爱”。

  女友与老公投缘 她认为他想外遇

  今年初两人结婚。小陈父母已给儿子准备了一套婚房。由于没有生活压力,小两口的日子过得挺滋润,玲玲下班就窝在沙发上,一集接着一集看偶像剧,时不时还会跟着剧情抹眼泪。小陈对此很不屑,劝老婆有空去研究菜谱都比看无厘头的偶像剧来得强,气得玲玲和他大吵一顿,说“结婚前是宝贝,结婚后就是保姆”,小陈也只得任由老婆沉迷偶像剧。

  玲玲有位大学好友,今年国庆期间来福州玩,便来家里做客。玲玲拉着好友问小陈,好友是否漂亮,小陈说“漂亮”,并和客人聊了几句。巧的是,玲玲好友也喜欢篮球,小陈和她谈得挺投机,在送别时还相互留下QQ号。当晚,玲玲就对小陈发脾气,质问他为什么对好友说“下次再来玩”,小陈觉得莫明其妙,回答说这是正常的客套话;玲玲又揪着小陈夸好友“漂亮”,两人还交换QQ号这两件事,说小陈有跟好友外遇的可能。因为这件无厘头的事,两人吵闹了好几天。事后,玲玲对小陈说,偶像剧里常有这样的情节,老公爱上了妻子的好友,自己也要防备着点,这个解释让小陈一时说不出话来。

  婆婆教导“做家务” 迁怒老公“抢厕所”

  前两个周末,玲玲又在看偶像剧,小陈在收拾家务,恰好小陈妈上门,看到这一幕就不太高兴。小陈妈对玲玲说,都结婚一年了,也该学会做家务了。等小陈妈走后,玲玲就坐在沙发上流眼泪,小陈说,其实老妈说的也没错,只是语气重了点;而玲玲含泪说“电视上婆婆都是为难儿媳,真是有道理”,并让小陈立即回答“若我和你妈一起掉下河,你先救谁”。小陈一时生气,大声说“当然救我妈,起码她会照顾我”。

  两人因为这件事吵了一周多,前几天因为小陈清早与玲玲抢厕所用,玲玲又发了一天的脾气。玲玲说,她发现小陈婚后越来越不绅士了,嚷嚷着要离婚。小陈对专家说,他抢厕所是为了上班赚钱,玲玲则是为了做头发,“她为了这种小事就能提离婚,估计也是偶像剧闹的,我也不想费心去安慰了。”

  省妇联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卞素娟:有个说法“偶像剧让人爱无能”,是有一定道理的。玲玲因为过分沉迷偶像剧,产生了偏执心理,以虚拟的剧情来衡量、对照现实生活,肯定是要产生心理落差的。若程度较轻,玲玲会对现实生活和丈夫产生不满,经常发脾气,若程度严重,玲玲可能会模糊剧情和现实生活的界限,更分不清“虚实”,导致行为失常,必要时可以请心理医生介入。

  这次两人应该是在气头上说的过头话,还未到离婚的地步,小陈也可以和玲玲家人一起,将玲玲拉回现实生活,明白婚姻的真谛就在于日常的相处和琐碎的柴米油盐,华丽的偶像剧只能是偶尔的消遣。(记者 吕蕴岚 骆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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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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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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