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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养老院长:公办与民办苦乐不均 相关法律滞后(2)

2011年01月05日 18:21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李法明 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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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大矛盾制约民办养老机构

  像朱丽艳所遇到的困难,在民办养老院很普遍。事实上,不管是政府办的养老机构,还是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或完全民办的养老院,在当前的发展中,都存在着五大矛盾。

  一是,老人对养老院需求量越来越大、要求越来越高与社会养老机构数量较少、质量较差、发展速度较慢之间的矛盾。

  目前,国内共有养老院床位266万张,占老年人数的1.59%。民政部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使养老院床位数达到每百名老人3个床位,而发达国家的水平是5%。

  二是,市场化的高价格定位和需要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支付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形成了养老服务与社会福利分配法则相背离的现象。政府对贫困老人的福利补助成了补贴富裕老人的锦上添花,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

  三是,公办民办养老院苦乐不均。公办养老院可以一掷千金建高档康复娱乐设施,而民办小养老院却因缺少2万块钱,难以保证老人洗上澡、用上热水。

  四是,政府的监管力度和相关法律的制定与执行滞后。2009年10月,西安一家养老院的一位八旬老人在护工去打饭时被烧死在屋里,引起社会上对养老院的一片指责之声。

  五是,专业化的服务需求和专业化的服务供给之间严重失衡。一位照顾瘫痪老人的护工,每天为老人喂水喂饭、接屎接尿,十分辛苦,但老人的儿子仍抱怨说:“这个护工没有护理常识。有一天我母亲尿量突然减少,这是发炎的信号,但她根本不懂,幸好我来了,赶紧让医生开了药,否则就耽误了。”

  据了解,护工的月收入一般在1200元~1600元之间,大多数都能为老人做清洁、饮食、排泄等基础护理工作,但对于老年专科疾病的护理、心理抚慰、康复指导等则别指望。护工的流动性加大,一个人同时照料五六个老人是常事,按规定,养老机构里老人与护理员的配比应为3∶1。

  公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方向

  在老人院院长论坛上,公办民营、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运作方式成为来自全国各地的300多养老院人士深入探讨的话题。

  对此,朱丽艳露出羡慕的神色说:“他们是政府把场地、房子盖起来,或整体硬件都弄好了,你只管去好好经营就行了。我们跟他们比差远了,如果我有足够的资金,有更建全的法律保障体系,养老院会做得很好。”

  所谓公办民营,就是指各级政府和公有制单位已经办成的公有制性质的养老机构,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行改制、改组和创新,与政府的行政管理部门脱钩,交给民间组织或社会力量去管理和运作,政府部门不再插手。

  公建民营则指新建养老服务机构,由政府出资,招标社会组织或服务团体进行经营或管理,政府只起行政监管的作用。

  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副主任阎青春呼吁,政府再也不能对办养老院投入多少不管,产出多少也不问,一定要有严格的经济核算。他认为,“公办民营、公建民营”是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举办养老服务事业和养老服务机构的有效途径和办法。

  一位公办民营养老院院长私下说,虽然现在养老院由他管理,但工作人员是政府派来的,他们是干部身份,不懂护理,他希望能真正放开手脚管理养老院,改制改组。

  业内专家呼吁,政府要建立及时的退出机制,当有社会力量、有企业愿意办养老院时,政府要放开。他们认为,推动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公办民营养老机构需要做到四个转变。

  第一,将公办公有制的养老机构改制成一种混合型的或股份制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养老机构,改变国家为公办养老机构定事业编制规格、定人员编制数量、定财政划拨经费额度的老一套做法。

  第二,变财政全额事业拨款为针对不同对象进行财政适度适量的补贴。

  第三,实行聘任制、合同制,从而推动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和质量水平的提升。

  第四,把能升不能降的用人制度变成真正按劳取酬的制度。(熙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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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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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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