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花钱“请”村民为市人大代表投票?东莞市洪梅镇黎洲角村出现一个怪现象:在本月5日黎洲角村委会组织的东莞市人大代表选举大会上,每位选民都领到了30元,全村2000名选民共拿到6万元。村支部书记解释说,这是给村民的“误工费”。
前日下午,羊城晚报记者在黎洲角村公告栏看到,一张红色的公告上写明:“明天召开村民选举大会,上午9时,地点,聚兴楼。凡参加会议的村民都发给工资,按到会人员支取。请村民准时参加”。落款是“黎洲角村委会”,公告日期为2011年1月4日。
记者询问村民得知,1月5日,选举大会如期召开,到场的村民的确拿到了工资。一名姓杨的村民说,当天去的有一两千人,每个人当场都拿到了30元。投票就能领到“工资”,在黎洲角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投票的“奖励”也从每人次10元慢慢涨到了现在的30元。而另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则表示,不去的选民,也可以请去了的家属代领。当天他家三口人,就去了他一个,最后领到了90元。钱一到手,他把三张选票勾完就回家了。
村委会为何要为村民的选举权埋单?昨日上午,黎洲角村党支部书记陈庆泉表示,5日当天选举的是东莞市人大代表,每位选民领到的30元是“误工费”,没到的选民也可以以户为单位,请代表代为领取并投票。当天共为2000名村民发放了6万元,由村财政支出。至于为何要花钱“请”村民投票,在陈庆泉看来,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陈庆泉说,村民参与投票选举的热情并不高。如果是选举村“两委”干部,由于被选举人和村民或多或少都有亲友关系,村民尚能积极参与投票,而选举市人大代表,村民们则有些“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根据选举法规定,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方有效,为了“鼓励”符合条件的村民都来投票选举,他们才想出了给每位选民“发工资”的做法。
洪梅镇镇委委员麦沛坚认为,作为“误工费”,选民投票耽误了一定的工作和劳动时间,因此给村民一些小小的补贴。如果是个人行为,肯定属于贿选,而黎洲角村委会的这种做法则算不上贿选。至于这笔“误工费”是否合理,他表示不予评论。
黄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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