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相识,不到半年即“闪婚”。一对年龄相差10岁的男女,婚后生活刚满一年就因猜忌而产生矛盾。“上门女婿”被驱逐出门,女方也不辞而别,两年间音讯全无。日前,西青区法院受理了男方的离婚诉请,认为女方对家庭不尽义务系导致原、被告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判决准许二人离婚。
原告张军强与被告赵晶晶是一对通过网络“闪婚”的夫妇。2006年11月,36岁的张军强在网上与26岁的赵晶晶相识。两人都是本市西青区人,聊着聊着彼此感到十分投缘,很快便确立了恋爱关系。2007年5月登记结婚后,由于两人工作的单位都在赵晶晶家所在镇,张军强便入赘赵家成为“上门女婿”。
婚后初期还算甜蜜。可半年后,由于年龄和人生阅历不同,两人渐渐出现矛盾,经常吵架。2008年7月,赵晶晶对张军强下了“驱逐令”,将其赶出家门后,自己也索性离家出走,再无音讯。2010年9月,张军强将赵晶晶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解除这段名存实亡的婚姻。
法庭上,张军强表示,两人婚后产生矛盾的主要原因是女方猜忌他有外遇。赵晶晶经法院传票传唤后,未到庭参加诉讼。西青区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缺乏扎实的婚姻基础,婚后理应互相理解、互相信任,逐渐培养夫妻感情;双方感情出现问题后,被告未采取正确的方式解决,而是长期离家不归,对家庭不尽义务,该行为是导致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现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应予准许,一审判决,准予二人离婚。(文中姓名均系化名)记者 解金钊 通讯员 管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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