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方性规章中“空文”不少
令不行,禁难止,空有法规成追忆
广州最近几年出台的一些行政规章中,由于各种原因,不少已经成了几句口号、一纸空文,没有、也无法得到有效执行。记者粗略统计一番,大致有如下“空文”:
《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于2010年9月1日正式施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公共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的餐厅、咖啡厅,被明确列为禁烟场所,这也是国内首部把办公室全面纳入禁烟范围的地方性控烟条例。
该条例施行至今已有5个多月,没有任何单位、商家或个人因违例而受到处罚。广州市爱卫办负责人曾大吐苦水:控烟条例实施后没有开出一张罚单,原因是因为缺乏经费。一年预算只有75万元,加上从其他部门抽调了50万元,加起来才125万元,根本不够印制控烟标识发给相关的单位和企业。“我们去查人家的控烟工作时说人家控烟不力,人家就跟我们要控烟标识,按照控烟条例,那些标识确实应该由爱卫办印制再发给他们……”亚运后,再也没有爱卫办进行控烟督导行动的报道。
“限塑令”———2008年,国务院颁布“限塑令”,要求从当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当年,广州也积极推行了“限塑令”,一年之后,媒体报道“限塑令”出现尴尬局面,用于盛装蔬果的塑料袋依旧大量地出现在市民生活的各个环节中。时至今日,人们已经淡忘了“限塑令”,仅仅是习惯了在超市购物时不再有免费塑料袋。
广州市再生资源行业协会会长李远峰认为,限塑的总体运作成本几乎十倍于将塑料再生的成本,因此“单方面限塑不如对其有效再利用”。李远峰表示,“政府的初衷是好的,只是没有完善的计划和步骤”,以致出现了现在的尴尬。
“行人闯红灯罚款50元”———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闯红灯最高罚50元。2008年,按照广州交警部署,为配合创文明城市工作,市民如有乱穿马路等行为,将被严格处罚50元,“见一个罚一个”。2008年8月,为应对居高不下的行人、非机动车违章率,广州交警出奇招:行人过马路一旦闯红灯,不仅要被罚款,还要出示身份证件并通知所在单位。起初,确有市民因此受罚,但“风头”过后此项“重典”未继续执行,不再有交警现场执法,仅靠协管员提醒行人。现在已鲜有人知道闯红灯会被罚款50元并抄告单位的规定了。
垃圾分类立法又开“全国先河”
说硬件,谈软件,落到实地不容易
历史似乎在提醒人们,垃圾分类规定的突然高调出台,是否也只是下一道“空文”?
大洋网的一项调查表明,85位市民中只有5人认为4月1日开始罚款可行,88%的网友认为垃圾分类的实施没有监督主体,70%的网友表示不清楚垃圾怎么分类。不过,绝大部分市民还是拥护垃圾分类的,但认为不应仓促实施,首先应做好相关知识的宣传和设施配套工作。有律师认为,分类标准不明确、政策宣传不到位、行政处罚难落实等问题仍然存在,有可能使这部“首开先河”的《规定》成空文。
广州市城管委垃圾分类管理处处长余尚风表示,为了确保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顺利实施,目前城管委已经做了大量的硬件和软件方面的准备。
硬件方面,正在加紧建设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六区、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二场和李坑生活垃圾焚烧二厂,力争2011年李坑生活垃圾焚烧二厂建成运行,确保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六区、兴丰生活垃圾卫生填埋二场2012年建成投入使用,增加大田山生化处理基地、市园林基质厂的处理能力。
继续餐饮垃圾处理设施的实验,据透露,城管委目前已经购买两台餐饮垃圾的处理设备,可以将餐饮垃圾减量90%,剩下的10%变成肥料。一台安装在广州环卫机械化处理中心,一台计划安装在城管委食堂。据悉,城管委今年将以餐饮垃圾处理项目申报国家级试点城市。
目前,城管委已经购置了一批分类收集的容器,比如红色的有害垃圾桶,准备大约按每百户居民放置一个收集容器的标准分发给一些试点学校和示范社区,有害垃圾收集到一定量后,会送到临时存放点,存放到一定量后再由有资质的处理公司处理。另外,还购置了一批可降解的垃圾袋,将奖励给分类做得好的社区。目前正在统计试点单位数据,将向社会公布做得好的社区名单。
软件方面,城管委目前已经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和细则,其中包括对家庭、学校、机关、物业公司的指引,还将对城管系统、区、街道、居委和物业公司进行垃圾分类培训。
这些“硬件”“软件”能否奏效,唯有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