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宁3月2日电 (黄丽群 赵日友)3月2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及7名被告涉嫌贩卖毒品、抢劫毒品罪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江某和韦某密谋贩卖毒品,由江某提供毒品,韦某在广西东兴市联系买家。2010年4月23日晚,被告人王某驾车到东兴市“88夜总会”附近的街边,在其驾驶的车上跟江某、韦某以每粒19元人民币的价格购买200粒毒品摇头丸,王某购得毒品摇头丸后携带回其入住的宾馆房间伺机出售。
2010年4月25日,被告人江某与妻子从广东阳江市驾车前往东兴市,并携带毒品摇头丸置于车尾箱内,当日21时许,二人到达东兴市并入住宾馆。随后,江某夫妇与韦某等人到东兴市“新城国际”娱乐城消费,期间,被告人张某亦到该娱乐城与江某等人喝酒见面。张某得知江某携带毒品来东兴贩卖的消息后即产生抢毒品的歹念,便与被告人李某、施某、何某进行密谋抢劫毒品。张某从娱乐城出来不久便驾驶一辆悬挂“桂P30369”假车牌的小轿车搭乘李某、施某、何某在娱乐城门口守候。
次日凌晨6时许,江某、韦某等人离开娱乐城,江某夫妇驾车回宾馆,张某等4人开车尾随至宾馆附近。待江某夫妇下车时,被李某、施某、何某等3人打倒在地,何某打开江某的车尾箱拿到装有毒品摇头丸的包。随即,张某开车搭载4人逃离现场来到施某家中。随后,施某将抢劫来的毒品拿到家中存放,张某等3人换好车牌,施某将“桂P30369”车牌丢弃到其家中猪粪池内。
2010年4月26日,公安民警在东兴市某宾馆抓获被告人王某,并查获毒品摇头丸193粒,净重48.5克。27日,公安民警在施某家中查获毒品摇头丸97小袋(9693粒),净重2394.3克。
该案中,江某本是抢劫案的受害人,却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检察机关起诉,与其他被告人一起成为被告人,同庭受审。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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