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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曝电动车"天价停车"一晚收26元 物业称是误会

2011年03月03日 10:05 来源:红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网友“乱男9527”3月1日在华声在线“策在长沙”栏目发帖投诉: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万象新天小区是中国最牛停车场,小区业主的电动车如果停放在地下车库,收费标准为:一个小时内免费,超过1小时收费2元,超过2小时4元,以此类推。从晚上6时到次日早晨8时则需要缴费26元。

  小区业主称没听说此事

  电动车停一晚要收26元?一个月下来岂不是要交近800元的停车费?记者来到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车站北路万象新天小区。小区占地约65亩,有4万多平方米的地下双层车库,可容纳928个车位。

  上午11时20分,记者走访了万象新天小区内的多位业主,住在小区2栋21楼的黄女士有一辆电动车,有时会骑着上下班和买菜。她说,她没遇到过电动车停放在小区地下车库要收26元一晚的事情。“记得以前贴出收费通告时是第一个小时免费,12小时之内是2元,超过12小时是5元。小区内的大部分住户在12小时之内就会骑走电动车。”黄女士回忆。

  物业公司:这是误会

  随后,记者找到了万象新天小区的美好愿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解释,非机动车的收费标准是12小时之内2元,12小时到24小时之间则是4元。“非机动车停放小区地下车库一晚26元完全是谣言。小区停车收费采用智能刷卡收费,实行一户一卡,或有些业主将自己所办的停车卡丢失,未到物业处作登记,以致卡内金额逐日累计到26元。”

  最后,美好愿京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提醒,如果有业主将停车卡丢失,请尽快与物业联系,登记补办。

  相关链接

  露天停车位,为何不能包月?

  长沙市民胡先生3月2日来电:我是丽星景园的业主,我要跟你们反映一下,我们小区的停车费收得不合理,我才停1个多小时就收了12个小时的费用。

  物业:

  我们按物价局标准收费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丽星物业公司的前台客服介绍了目前小区停车费的标准——

  露天停车位:机动车12小时以内5元,12至24小时10元;非机动车12小时内2元,12到24小时之间4元。

  地下停车位的租用费为240元/月。

  对于一些业主的抱怨,客服猜测:“应该是过来探亲访友的市民,在露天车位停车1个多小时,就被收取了5元,感觉不公平吧。但我们完全是按照物价局的标准收费的,12小时内不管1个小时还是11个小时都要收5块钱。”

  物价局:

  如有违规可投诉

  根据长沙市物价局的规定,小区露天停车费不应超过90元/月,地下停车费不超过300元/月。

  一位业主说,问题就出在这里。“为什么小区的露天停车位不能包月呢?我们小区的露天停车位都是按小时计费的,按每天5元算,我们每个月就要交150块钱,如果包月我能省60块。”

  对此,物业公司解释:“很多买了房的业主就一并买了地下车位,即使没买车位也租了一个,地上停车位暂时没有必要包月,地上停车位也就40来个,仅供来访车辆临时停放。”

  随后,记者拨打了12358物价投诉电话。客服称,“丽星景园小区露天停车以小时计费未违规。业主如果对露天车位不能包月的做法有异议,可以向物价局反映,由物价局出面与该小区物业公司协商。”

  律师:

  业主有权主张地上车位包月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律师说,地下停车场是楼盘在建时即已规划好的停车区域,但地上空地为小区业主的公共用地,“既然是业主的公共用地,物业就不能随意划分停车位,更不能向业主收费。”

  陈律师表示,退一步说,假设业主同意将公共用地规划为停车位,物业公司也不能因地上停车位少、买了房的业主有地下停车位等理由为依据而不实施地上停车位的包月制度。“业主有权主张地上车位包月制度。”(三湘都市报 张颐佳 董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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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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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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