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启东3月7日电 (唐娟 陈凯)7日,记者从江苏南通启东法院了解到,该法院刚刚给一个专偷机关单位的窃贼定了刑。据了解,该窃贼在去年不到10天的时间里,飞檐走壁行窃4起。每次都只进政府机关作案。
2010年8月26日晚,王某伙同他人(均已判刑)驾车至海门市临江镇国土资源所,采用强行拉窗等手段进入该所信访接待室及办公室实施盗窃,窃得尼康相机等物品,共计价值5272元。27日晚,王某等人至海门市三厂镇交通管理所,采用撬门入室等手段进入该所办公室实施盗窃,窃得惠普笔记本电脑等物品,共计价值598元。30日凌晨,王某等人至启东市滨海工业园管委会,攀爬围墙,钻窗进入该管委会大楼,采用撬门入室等手段进入办公室实施盗窃,窃得数码相机等物品,共计价值20206元。9月3日晚,王某等人至吕四海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攀爬围墙,钻窗进入该管委会大楼,采用撬锁入室等手段进入党政办公室实施盗窃,窃得电脑等物品,共计价值1345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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