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3月11日电 (记者 唐娟)武松酒后挥拳打虎,成英雄。但现实中,喝醉了酒,不知克制,逞强动手,那可会即赔钱又领刑。此间,江苏扬州宝应法院即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
2010年9月12日,张某与问某相邀吃饭。这饭吃得高兴,这酒也自然越喝越多。随着酒劲上头,俩人开始为喝酒多少争执起来。乘着酒劲,俩人互不相让,从饭桌就纠缠到了饭店门前,从口角相争也上升到了推推搡搡。突然,借着酒劲,张某一记右勾拳,直击向某脸部,向某嘴部中拳,当即仰面倒地,不省人世。
看着朋友倒地,张某酒也醒了大半,随后经医院诊断,向某颅脑损伤。在其后的治疗中,张某承担了向某的全部救治费、医疗费共十余万元。同时,又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后期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四十万元。但是仍然难逃法律之责。
此间的审理中,此案的主审法官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张某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张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