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跪行救女”成了网络搜索热词。一位来自湖北的母亲为了拯救罹患眼癌的女儿,在广州街头跪行千米乞讨捐助,事后被证明这是一起早有策划的网络炒作。此后,事件并没有随着策划人和跪行母亲向媒体道歉而止息。媒体和大众的关注度及讨论声仍不断飙高,“跪行救女”成为一面“多棱镜”,折射出多个引发社会思考的话题。
生命与道德孰重孰轻?个人良心的安慰在社会公德面前何去何从?在这一事件中,顾及任何一方都会使另一方失去平衡。与此同时,更多的人也开始关注现有的社会保障体系与慈善资源,通过正常途径,是否能够阻止类似悲剧的再次发生?
社会公德应优先于个人利益
“跪行救女”事件的策划者是天涯论坛的一位版主“金泉少侠”。事情发生后,陷入舆论拷问漩涡的“金泉少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一再强调自己的初衷完全出于同情心,并没有任何私利。而事件曝光后,他也多次对媒体表示歉意,承认了自己的行为对社会信任构成了伤害。
网友“笑楚”说:“有人说目的是善良的便可原谅,若为拯救一个生命而玩弄公众善意,是绝不可取的。公众善意经不起玩弄。为救一个人却伤害了整个网络的诚信、伤害了整个社会的善良、透支了整个社会的善意。”
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救女心切的母亲采用荒诞之举可以得到理解和同情,但整个事件的性质却是网络推手参与其中的欺诈行为,是对公众信任的一种不尊重和践踏。
吉林大学社会学院教授董才生认为,“金泉少侠”在面对个人道德的实现和社会道德的遵守时,轻易地选择了个人良心的安慰。但是从社会意义上讲,社会公德更为重要,不能轻易践踏和违背。个人道德应该以社会道德为前提,当两者遇到矛盾的时候,应该更多地考虑社会道德。跪行母亲的无奈之举其实可以更多地寻求正当途径解决,而不应通过采取极端的、牺牲社会诚信的方式来解决。
全国诚信道德模范尚金锁对此表示认同。他强调,诚信是纯洁的人类行为,是立国之本,也是个人立命之本,是社会前行的重要原动力。他希望当个体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不能以牺牲社会诚信为代价。
对于牺牲社会诚信的危害性,浙江省社科院研究员杨建华认为,这样做的社会成本是巨大的,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他指出,目前社会信任感的缺失已经是社会的痼疾和通病,原本社会信任体系已经比较脆弱,这样的欺诈事件经过媒体的放大和宣传,更加增大了人们彼此之间的不信任,由此人们也会付出更高的社会成本。
广东省社科院研究员彭澎对媒体分析了事件的利害所在:如果其他有相似需求的人效仿这样的行为,人们慢慢地就会从对当事人的同情转到厌恶,而这种厌恶的行为将损害社会的慈善事业。比如大街上的残疾小孩寻求捐助的情况,原来可能很多人会同情,但是现在大家会觉得这些小孩可能是某些人的敛财道具,慢慢地就熟视无睹了。因为类似的事件会伤害大家的同情心,使公众产生被欺骗的感觉。对采取欺骗行为的个体来说,他们可能会达到自己的目的,但对整个慈善事业来说则是有害的。
呼唤更多的社会保障资源
网友拿铁在网络上留言:一边是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一边是社会救助体系不完善……在这种情况下,谁不愿意去“赌”(刻意炒作)一把,获得救命钱?事实也表明,有很多患者,不就是因媒体的宣传而使生命发生转机了吗?
《广州日报》的一篇文章报道了跪行母亲谢三秀长达半年的求救之路:谢三秀实际上从2010年10月就已经开始了奔走求助,在她的老家,也就是湖北当地,她们一家得到的是“只有两个盖章,一张贫困证明”。此后,她辗转到广州,因为没有缴纳两年的社保,在街道办只得到了慈善募捐来的3000元现金。这些帮助与治病所需相去甚远。今年3月,她求助于各类媒体,包括在网上发微博和在天涯网上发求助帖,但是始终乏人问津,直到最后在“金泉少侠”的策划下,她百般无奈地打出了不要尊严的底牌。
广东省民政厅法规处处长王先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尽管我国现在已建立起基本的社会救助制度,但现在所做的社会救助还是最基本的、不完善的,只能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救助的项目要考虑政府的承受能力、救助标准以及救助人群的覆盖,通过政府、社会救助来完全解决对困难人群的救助问题,现在还没有这样的能力。
杨建华研究员希望这样一个极端个案能够成为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推手,尤其是对底层困难群众的关爱和保障亟待加强。
清华大学创新与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教授指出,中国的慈善救助机制还不够完善。政府和慈善机构应该畅通渠道,给予需要救助者及时的回应。同时,要建立良性的捐赠和救助关系。在救助时,要考虑到被救助人的尊严。另一方面,对于类似的事件,媒体应该正当地报道,正确引导人们的观念,而不应一窝蜂地进行炒作。
董才生教授指出,通过“跪行救女”事件,我们还应看到现有的慈善资源还没有被广泛地宣传,人们了解慈善资源、寻求救助的路径还比较单一。他建议有关方面能够搭建相关平台和桥梁,让慈善资源得到更为充分的利用。(本报记者 柳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