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技巧的缺失
“救援技巧非常重要。”绿野救援队队长海猫称,驴友要做好足够的功课,还要掌握基本的抢救知识,如果遇到大出血,即使救援队赶到,也没法挽救性命。比如在山中迷路,应该学会如何保存自己的体力,如果信号不强,如何使用信号报警等。“所以学习技能也是保护自己。”
对普通人来说,掌握一定的救援技巧也是必要的。海猫说,每个星期,他们都会组织公益培训,走进高校、社区,以此来弥补不足。他们旗下的救援队,都是有经验的驴友组成的。所以他们会经常参加一些电视台和广播组织的节目,来普及救援的技巧。
壹基金救援联盟联络官老陆介绍,在国外,这样的安全教育从小就有,比如会教孩子一些山体和地貌的知识等,而在国内没有具体和科学的课程。他们近期也准备制定一些实用的课程,开设兴趣班,给小孩子灌输实用的安全教育。
保险配套的落后
绿野资深队员“原上草”介绍,在绿野中,购买保险的队员大约只占总人数的十分之一,大部分持不信任或不在意的态度。
“有次我去湖北爬山,遇到植物过敏的情况,结果保险公司不给报医药费,让大家很心凉。”“原上草”说,通常少数领队会让队员买,有的则不需要。而且金额也都不大,最多20元。“有的活动,保险公司还要先搞清楚危险程度,再决定给不给保。”
据阳光人寿公司相关人士介绍,目前,国内相关人身保险包括旅游意外险和旅游救援险两种,前者保障范围主要是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以及急性病保障,后者一般与国际救援组织合作(如国际SOS、安盛等),保障内容重点在于救援服务、就医安排以及善后处理等。
但这两类险种把攀岩、探险等危险项目均列为需要事先告知的项目,保险公司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承保。零星的人数、包含高风险项目的旅游险投保申请,基本没有通过的可能,除非是经常开展此类活动的旅行社或户外拓展机构。
相关法规的空白
昨前两日,为营救19名驴友和39名师生,北京警方共出动警力数百人次及直升机7架次,耗时34小时。
北京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首要考虑的,是如何保证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不是救助的成本问题。
北京市博圣律师事务所白小勇律师认为,我国对户外登山运动的管理现在还相对落后,只在各种法律、规章、规定中可见到零散的部分规定。《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登山运动比较有针对性的文件是2003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内登山管理规定》,其规定登山要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得到批准。但是,这仅是对西藏5000米以上山峰和其他省份3500米以上的独立山峰的登山适用。
户外登山爱好者,在登山遇险后,求助于国家公权力,受助的一方是收益者,依《民法通则》规定,作为登山爱好者应该对作为施救者的国家予以补偿,在最近利比亚的动乱撤侨中,日本对于本国国民是要求先交费的。此举虽然不可取,但是也有些借鉴意义,免费的午餐不可过多,且是有限的。
律师白小勇建议,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相关法律或规章。比如,要求各景点加强管理,多设立警示标志,多劝阻。采取收保证金的方式,让户外运动者交纳一定的费用。采取强制保险,出现意外事件后,由保险部门买单。户外运动者也应承担一定责任,以此达到让运动者事前充分考虑好后果及评估自身能力的目的,做到量力而行。(记者 展明辉 李超 郭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