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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将油门当刹车 小师妹把师姐撞成十级伤残

2011年04月13日 09:13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油门当刹车 小师妹把师姐撞出

  1个八级伤残3个十级伤残

  在驾校学车,如果多次考试不及格,学员肯定觉得倒霉。但再霉的学员可能也比不上熊女士:师妹误把油门当刹车,将她撞出1个八级伤残、3个十级伤残等级,堪称“最霉学员”。

  昨天渝中区法院透露,该院日前一审判决驾校和保险公司赔偿受伤的熊女士22万余元。

  师妹误将油门当刹车

  承办法官介绍,熊女士家住渝中区,是朝天门一家物管公司员工,还兼职会计。为了考取驾照,她在重庆建华驾校报名参加培训。

  熊女士的代理人、重庆安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德俊称,2009年4月20日下午,熊女士到位于长滨路13号码头处的训练场练习倒杆。下午2时30分许,教练车一头撞上了正在场地旁边等待的她。

  出事后,大家才了解到,师妹当时是把刹车当成油门来踩了。

  经诊断,熊女士腹部闭合伤、多处骨折等,先后两次住院治疗117天。

  驾校没让小师妹出钱

  2010年6月,熊女士进行了伤残鉴定,被鉴定出1个八级伤残、3个十级伤残。她为此向驾校承包人张总及驾校提出索赔38万余元。

  张总昨天称,他们一直非常积极处理此事,并垫付了7万多元医疗费。本来不该发生这样的事,是因为他们的倒杆车都拆掉了油门。而出事车是因为没拆卸完全造成的。

  出事后,他们对全部倒杆车进行彻底检查。

  对于肇事的学员,张总称,师妹闯祸后遭吓惨了,还担心遭“吃起”,连电话都不敢接。在不停地拨打她的电话后,她最终接了。接通后,他们轻言细语地安慰她,劝她回驾校继续学习。最后,师妹顺利拿到驾照,他们也没有让师妹出一分钱。

  法庭上,张总对熊女士被撞事实及伤残等级都认账,只是觉得部分费用过高。

  难道是“非交通事故”?

  张总称,教练车买了交强险,还买了商业险,所以保险公司要为事故买单。

  但保险公司辩称,学员在驾校训练场内受伤,并不属于交通事故。所以,他们不同意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

  承办法官称,根据警方出具的情况说明、当事人的陈述,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对于“非交通事故”的辩解不成立。这就是一起学员驾驶教练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偿12万元。

  另外,张总是驾校承包人,应承担超过交强险赔偿部分的10万余元,建华驾校承担连带责任。扣除垫付部分,张总应赔近3万元。(罗彬 张亦囝)

  4个伤残等级

  如何计算赔偿

  根据司法鉴定,熊女士左肱骨骨折属八级伤残,肝、脾、肠系膜三个部位均属十级伤残。那么4个伤残等级如何计算赔偿?

  渝中区法院民一庭陈鹏副庭长介绍,一级伤残赔偿是按15749元(法庭辩论终结前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100%计算。从一级到最低的十级是按每少一级递减10%,8级减到了30%,伤残赔偿就是15749元(法庭辩论终结前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30%。

  另外的3个十级伤残,每增加1个十级增加2%,3个就是6%。但最多不能超过10%。如果是6个十级,也按10%增量计算。

  所以,熊女士的1个八级伤残和3个十级伤残计算公式为:15749元(法庭辩论终结前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36%=113392.8元。

  学员撞人

  驾校担责

  对于驾校学员培训期间撞人,陈鹏称,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学员在培训中,驾驶教练车撞人,由驾校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教练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有过错的,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以,不管是在驾校训练场还是在规定培训的公路上,学员撞人,驾校都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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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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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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