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杀人理由
原著中,好汉们在“杀生”这一问题上似乎很少需要正当理由,“杀了一百个,也是一死,落个痛快”的武松如此,“他是个好杀人的汉子,那里忍耐得住”的李逵如此,“只要看见包袱沉重,杀心便起”的张横亦如此,“觉得客人盘缠多便药翻了做人肉包子”的孙二娘还是如此。但在新《水浒》中,没有“国恨家仇”、“戴绿帽子”、“淫人之妻”等明确理由的杀人行为,全部抹去。总之,杀人一定是因为对方是“坏人”,无辜者不用担心被杀。
降低凶残指数
施耐庵写杀人戏份,字里行间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尤其让贪官、淫妇死得极为惨烈———剖腹的、挖心的、一小块一小块挖肉“凌迟”的、割舌头的、斩首的、剥光衣服鞭笞的、用挠手钩住如拖死狗一样拖死的……活脱脱让人犹如在看《满清十大酷刑》。然而,在新《水浒》中,你是看不到这些画面的:杀人画面,要么一刀刺死,要么临喉一刎,要么只能看到“手起刀落血液飞溅”的虚化画面,连“武松打虎”这样的场景,也绕开了血腥画面。
弱化赚人手段
“赚人”,即赚好汉上山入伙。原著中,为达此目的,宋江团伙厚黑手段用尽,不少手段显得很不人道———赚秦明时,宋江设计陷害秦明,直接导致秦明一家老小被杀,老婆的脑袋被挑出来示众。在新版中,一来宋江没有参与,二来王英手段没有那么凶残。
同样方式赚人的,还有吴用留藏头诗诬卢俊义造反,最后卢俊义人陷囹圄九死一生,偌大家产灰飞烟灭。但在新版中,吴用做这件事时并未怀有恶意,在知道卢俊义的惨状之后,他无比震惊,还有些歉意。而原著中李逵为赚朱仝入伙而杀死4岁孩童,也在剧中变成他和朱仝抢小孩,孩童失足跌落山头。
“重口味”段子,删 !
除了杀人,《水浒传》原著中“食人”情节层出不穷,一众好汉,茹毛饮血,小说中光“人肉包子店”就出现了至少四家。然而,这些重口味的段子,在新《水浒》中全不见了踪影,倒是赢得了不少观众的叫好。
人肉包子店
在《水浒传》中,仅“人肉包子店”就出现了至少四家———除了张青“人肉作坊”里“壁上绷着几张人皮,梁上吊着五七条人腿,而押解他那两个公人,一颠一倒,挺着在剥人凳上”的总店外,原著中还有三家类似店铺:戴宗上梁山报信时就不慎误入一家“分店”,险些“背入杀人作房里去开剥”;林冲雪夜上梁山,朱贵也对自己的“业务”作了一番解释:“有财帛的来到这里,轻则蒙汗药麻翻,重则登时结果,将精肉片为耙子,肥肉煎油点灯”;还有一家“分店”在揭阳岭,是催命判官李立的酒店,这回差一点被剥的是未来的梁山好汉之首宋江。当然,在新《水浒》中,这些“不法商家”要么被直接省去,要么只是个“谎言”,反正,包子都不是人肉馅的。
人心拌酒吃
宋江在清风山,差一点被矮脚虎王英剥出心肝做了“醒酒酸辣汤”:“原来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取出心肝来时,便脆了好吃。”原著中不仅有吃人心的,更有吃婴儿的,单是称呼就有不同的等级,小孩肉叫“和骨烂”,女人肉叫“不羡羊”,老人肉叫“烧把火”等等;对人肉的烧法也有讲究,煮、炸、炖、蒸等样样都有,还有“盐腌”、“晾”和“糕点”等。不过,在新版中,这些说法都只是“吓唬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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