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5月4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华萱)浙江温州平阳一男子喝高了之后竟大白天在马路上发起了酒疯,不仅拦住一路过警车后,还爬上警车将其砸坏。为了这次撒野,他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近日,平阳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7个月。
2011年2月5日,吴某和朋友们在酒店喝酒庆祝一朋友搬新家。兴致很高,吴某同朋友从上午11时一直喝到下午3时,喝得是畅快淋漓。酒宴结束之后,吴某独自回家。在横穿马路时,有一辆车擦碰到了吴某的左脚,但径自开走了。
吴某顿时来了火气,就站在马路中间胡乱拦车。这时,平阳县交警大队一警车正好路经此地。见有车过来,吴某就上前将警车拦住,并用手将车牌拆下。随后,吴某跳到警车的引擎盖上,用脚踩引擎盖。在将引擎盖踩凹陷下去之后,吴某又用脚踢前挡风玻璃,将其踢裂。接着,吴某爬到警车车顶上,将安装在车顶上的警灯拆下,并用力踩踏车顶。之后,吴某被抓获。
事后经检查,该警车的引擎盖整体凹陷,前挡风玻璃整块破损,车顶警灯损坏,车顶铁皮凹陷,车顶行李架顶部脱落,损毁价值人民币3658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吴某的亲属代为交纳赔偿款人民币365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无事生非,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被告人吴某能自愿认罪,且其亲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方经济损,亦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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