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广东省佛山市政府最近启动了第四批荣誉市民的评选授荣工作。其中,对于荣誉市民的申报资格做出了种种限制。这些设定的申报门槛也引发了网友们的质疑。
据《广州日报》报道,佛山第四批荣誉市民评选条件包括:热心资助佛山建设500万港元以上者;或者是在佛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性企业或投资5000万美元以上的非生产性企业,并且经济效益显著者;再或者是对佛山经济、社会建设有特殊贡献者。而这里提到的特殊贡献,一是指所提建议或意见被采纳,对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促进作用者;二是指为佛山市经济建设引进资金、技术、人才、设备数额巨大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者。按照市政府出台的相关工作意见,只需要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和外国人士均可申报授予“佛山市荣誉市民”称号。由于这些条件与经济实力挂钩,因此这个评选标准也引发了市民和网友的质疑,认为这次评选是唯财是举,这个财当然是财产的财。
佛山市荣誉市民的评选条件中过高的经济门槛,遭到了网友的普遍质疑,有网友说,“荣誉市民”称号是一种稀缺资源,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荣誉只属于某个特定的有钱阶级。除“经济”之外,创新、环保、社会管理、公益、教科文卫与对外交往,以及创新、低碳、国际化等领域,哪一个不值得珍视呢?甚至有网友直言佛山这种将“突出贡献”用金钱来量化的做法,是只重“荣誉”不重“市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追求GDP增长仍是这座城市的发展思路和逻辑。还有网友说,一座成熟的城市,必定具备兼收并蓄、包罗万象、多元立体的特性。只有这样的城市,才可能会“让生活更美好”。从这个意义上讲,不妨把荣誉市民的评选权利还给市民,让市民自己定条件、做决策。让“荣誉市民”的评选回归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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