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朋友之邀去歌厅唱歌,推错了包厢门而遭到辱骂,为了面子,冲动之下持刀将人刺伤,酿成血案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了牢狱之灾。5月19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张某依法提起公诉。
2011年3月18日晚21时许,家住沅江市城区的张某受朋友之邀到某歌厅去唱歌,当他到达该歌厅后,发现自己忘记了朋友告诉他的包厢号码,只隐隐约约记得尾号是68,张某并没有打电话给朋友问清楚,而是径直去找尾号为68的包厢,当他看到2368的包厢号时,便用力一把推开了包厢门。包厢内,黄某正和一帮朋友在庆祝自己的生日,大家都喝了许多酒,见到陌生的张某突然推门而入,加之推门的幅度过大,在盘问清楚张某是推错了门之后,便趁着酒兴纷纷对张某辱骂起来。
张某见对方人多,便退了出来,出来后他越想越气,也没有再去找朋友唱歌,在歌厅旁一商店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后,张某又返回了歌厅再次推开了2368的门,见到黄某一个人在唱歌,其他人在喝酒,于是便冲上前去用刀将黄某的右手扎伤,黄某的朋友合力将张某制服,并扭送到了当地派出所。
后经鉴定,黄某的伤势已构成轻伤,张某对自己一时冲动而触犯法律后悔莫及。(通讯员 李亮 姚声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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