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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楼天天有人丢秽物 法院退休院长也维权难(图)

2011年05月20日 14:51 来源:金黔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宿舍楼天天有人丢秽物法院退休院长也维权难(图)
所住宿舍楼天天有人丢秽物,疑是房开逼住户搬迁 法院退休院长 想维权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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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份以来,黔南州中院的一栋宿舍楼连续被人恶意将腐肉、酒瓶等垃圾丢弃在楼道里。记者昨日了解到,这种恶意丢垃圾的行为不但没有收敛,反而愈演愈烈,几乎每天都有人偷偷将各种垃圾丢弃这楼道里,甚至有人将楼道的大铁门拆走了。

  秽物“污染”仍在继续

  这栋宿舍楼原本住着11户人家。事发前,一家房开公司计划将对这里进行拆迁,搞商品房开发。

  5月19日,记者来这里采访时看到,已经有5户人家搬走了,但仍有6户人家没有搬走,其中包括黔南州中院的两任退休院长。尽管宿舍楼里还住着人,但拆迁似乎已经开始了,好几户人家的窗户、门都已经被拆走。

  “在房开商没有和我们谈妥之前,我们是不会搬走的。”黔南州中院退休老院长、党组书记王德尧告诉记者:“正是因为我们不搬走,才有人在我们的楼道里干出那些缺德的事来。”

  王德尧向记者出示了他的一份记录:5月8日,有人把10多斤死鱼的肠肝肚肺从3楼一直撒到一楼;5月10日,又把宿舍楼11户人家出资购买的单元防盗门打掉、抬走,现在陌生人未经许可,就可随便进出;5月11日,楼梯上放了多条死鱼,腥臭难闻;5月12日,楼梯口堆放腐烂蚌壳等海鲜;5月13日,呕吐物从二楼吐到一楼;5月15日,丢放鸡毛、鸡粪;5月16日,将剩饭、方便面等腐烂食品,从4楼散发放到一楼……

  两任退休院长的无奈

  罗应学,曾任黔南州中院院长、党组书记,今年已经83岁高龄,身患脑溢血等重症。他和老伴肖翠兰仍居住在这栋宿舍楼里。

  5月19日,记者见到罗应学时,他身体显得很虚弱,一脸的无助。“再怎么说,他们也不能搞出这种下三滥的手段来逼我们呀,但是没有人肯来帮我们一把。”

  罗应学的老伴肖翠兰说:“那些人都欺负我们人老体衰,很多脏东西都往我家家门口倒。老头子很多时候,气得说不出话来。”

  作为罗应学的后一任院长王德尧说:“我们对现在居住的房屋拥有100%的产权,现在房开商进行的是商业性开发,而不是公益性开发,与拆迁户应该是平等主体之间对私有房产进行交换、交易的民事法律关系。房开商应该通过平等协商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房产交换协议,而不是拟好格式合同后,就叫我们签字了事。”

  “但是,我们今天的遭遇,向很多部门都作了反映,可是没有人理睬我们。”

  罗应学、王德尧,这两位黔南州中院的曾经的“一把手”,如今屡遭“欺负”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权了。

  补偿方式出现分歧

  5月19日,记者看到房开商写给黔南州中院的一份联系函。该函说,公司“制定了按实测面积或产权面积1:1补偿标准,不补房屋结构差和新旧差原址返还,并且给予拆迁户按实测面积50%或产权面积70%的额外面积奖励”的《拆迁补偿方案》。

  按此方案,被拆迁户们将得到1:1.7的补偿。但是一位住户说:现在很多房开商根本就不讲诚信。合同上可以约定1:1.7甚至是更高的一个赔偿比例,但是后来往往是“不按这个比例进行赔偿,更何况他们说的70%是奖励,而不是补偿。到时候,我们是打不赢官司的。现在很多房开商都在玩这手。”

  这位住户的话,得到了其他5户人家的赞同。他们说,我们要求房开商按1:1.7的比例算出房屋面积后,按现在同地段的售价以货币的方式一次性赔偿给我们。

  记者了解到,对于住户的提议,房开商认为1:1的面积可以按先行市场价来补偿,但是超出的0.7部分则只能按每平方米3400元来进行补偿。对此,住户们表示反对,每平方米3400元明显低于市场价,大家认为不公平,而应该按照本地段的商品房市场价来计算。

  但是,住户们的这一提议至今没有得到公司的明确答复。双方就这样僵持到现在。(贵州都市报 记者 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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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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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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