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6月16日电 (记者 陈静)记者今日获悉,去年11月7日发生的上海建华管桩有限公司蒸压釜爆炸事故造成地铁9号线停运,并致人员受伤等后果,上海松江检察院新近对两名事故责任人提起公诉。
事故发生当日凌晨1时50分许,上海建华管桩有限公司A车间1号蒸压器设备在加压过程中,2吨多重的釜门在巨大冲击力作用下,瞬间飞过厂区围墙,正巧砸中了轨道交通9号线高架桥墩。事故造成当日9号线松江新城站至中春路站区段的列车停运2个多小时。
经松江检察院审查证实,事故系建华公司锅炉班员工龚某根据该公司生产部设备主管杨某的安排,无证且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蒸压釜所导致。事故造成高架桥墩、触网、厂房、设备等损毁共计人民币21万余元。同时事故导致5名值班工人受伤,其中两人构成重伤,一人全身大面积烧伤,一人多处瘀血、手臂骨折。截至目前,5名受伤人员的治疗费用已达人民币107万余元,一人尚在住院治疗中。
据介绍,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只有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操作、管理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等在内的特种设备。
检察机关认为,龚某作为建华公司锅炉班员工,未取得相关证书从事特种设备工作,且未按照操作规程,在蒸压釜的釜盖没有关到位,安全装置起不到安全连锁作用的情况下,就贸然进行升压操作,对“11·7”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杨某作为建华公司生产部设备主管,既没有落实禁止无证人员操作压力容器的规定,也没有严格督促职工遵守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对事故的发生也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检察机关依法对被告人龚某、杨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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