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口摆烤羊肉摊本来就违规,没想到一名男子为了摊位,竟将他人摊子掀翻,后遭路过的一名男子指责,最终朝路过男子肚子上捅了一刀。6月20日,南昌市西湖区法院一审判决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杜某被判有期徒刑9个月。
2010年11月27日中午11时许,被告人杜某在南昌市中山路梢瓜池路口,因摆烤羊肉摊子的事,与王某发生冲突,将王某摊子掀翻。男子孙某路过此地,就上前指责杜某。杜某与孙某厮打起来,接着杜某从腰间抽出一把跳刀,朝孙某左腹部捅了一刀,将孙某杀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乙级。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杜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乙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江南都市报 吴云 刘有香 记者 罗素静)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