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温州8月3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华萱)浙江平阳年过六旬的李老太因怀疑自己老伴用情不专,醋意大发,酒后放火欲烧老伴所居住的房屋,幸好制止及时才避免了一场悲剧的发生。近日,浙江平阳法院一审以放火罪判处李老太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温州平阳的李老太和其老伴杨老伯,一个60多岁,一个70多岁,平时二人相互照顾,日子倒也过得和睦。但是李老太有个毛病,平时没喝酒人很清醒,一旦酒喝多了就不容易控制自己。
2009年11月20日晚上七点多,李老太因为听说杨老伯和别的女人有瓜葛,心里极为气愤,便找杨老伯理论。
二人争执了一会儿后,李老太从杨老伯的口袋里搜出其当月的退休金960元,而杨老伯一个月的退休金有1500元,这更加深了李老太的怀疑。于是二人再次发生争吵,并推搡起来。杨老伯的弟弟见状后把李老太推出了屋子。
随后,六旬老太回娘家,李老太将此事告诉了邻居,好事的邻居听后纷纷指责杨老伯的不是。李老太越想越气,就想报复杨老伯出下气。当天晚上九点多,在喝了一两半的白酒后,李老太回到杨老伯居住的房屋外,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打火机准备将塑料纱窗点燃。因为塑料纱窗不易燃,李老太点了好几次还没有把火点着。这时,在屋内准备睡觉的杨老伯看到窗外的人影,就马上跑了出来并将打火机夺走,随后杨老伯的弟弟报了警。
在案件审理期间,杨老伯对李老太的行为表示谅解,提出自己年老、生活不便,需要老伴的照顾,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非监禁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老太的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但鉴于李老太系犯罪未遂,且归案后能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有悔罪表现,且已得到被害人的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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