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的流浪乞讨者见怪不怪,最近,这些乞讨者又生出新的招数——给你擦车,看你给不给钱?8月16日,呼和浩特市农机公司的韩先生告诉记者,他就遇到了这样的事儿。
“前几天,我在海亮商场的十字路口等红灯,一名看上去大概30多岁、面色黝黑的男子领着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在车流中穿梭,男子手中拿着鸡毛掸子为等红灯的汽车掸灰,旁边的孩子用抹布擦拭车辆的后视镜,接着便站在车门前要钱。本来我不想给,但对方确实为你服务了,于是便掏出了1元钱。”韩先生说。那么这些另类的乞讨者服务如何呢?“其实他们所谓的擦车只是象征性地抹了几下,并没有真的将车擦净。”韩先生苦笑着说。在呼市某企业上班的骆先生也遇到了这样的事:“我在成吉思汗大街等红灯时,一个老太太拿一块抹布将车的后视镜抹了几下便站在车窗前要钱,我一看前面的几位司机都给了钱,再说又是一个老年人,不给显得挺没同情心。”
对于类似情况,其他市民又作何感想呢?在呼市某事业单位上班的赵女士说:“我刚拿到驾照,上路开得很慢,总怕出什么事,看到十字路口的乞讨者在车流中穿梭,真是心惊肉跳,觉得太不安全了。”在呼市一家保险公司工作的曹先生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刚碰到的时候总会给个一两块的,觉得人家劳动了,就应该付给报酬,但细想想,这不是绑架乞讨吗?变换一种乞讨方式,利用了我们的同情心。”
8月17日,记者致电呼和浩特市救助管理站,一位刘姓值班人员说:“这些乞讨者已经受到呼市公安部门的关注,这几天,他们每天都在往救助站输送这些乞讨者。”这样是否就可以杜绝乞讨现象的发生呢?刘先生说:“这些乞讨者都是外地人,我们一般会遣送他们回老家,但没过多少天,他们就返回呼市继续乞讨了。面对这样的职业乞丐,大家要擦亮双眼,拒绝施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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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珠海市通过《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条例》规定,在机动车道上兜售、乞讨或者发送物品,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向在机动车道上乞讨的行人予以施舍均被禁止,《条例》生效后,无论是行乞者还是驾驶员都将面临交警警告或50元的罚款。同时《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道上购买兜售者的物品或者接收发送者的物品,将面临200元的罚款。(记者 杨敏 实习生 袁 媛 苏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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