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征兵政策重大调整
半数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定向考公务员、应聘企事业单位
今冬征兵政策有重大变化,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出台一系列激励政策。其中包括:从今年起,北京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的10%;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今天上午,北京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民政局和市征兵办联合召开2011北京市征兵政策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上述消息。
根据《关于加强退役大学生士兵就业工作的意见》规定,全市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如果当年公务员考录岗位总体数量较少,考录数量应不低于当年公务员考录计划的5%。同时,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报考其他非定向公务员考录职位。事业单位招聘时,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时,要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5%。非公经济组织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数量要不低于当年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综合计算,半数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定向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和企业。
退役大学生士兵服役期视为工作经历,在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计算工龄,在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服役期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享受国家和北京考学升学、继续学习相关优惠政策。应届大学毕业退役士兵同时享受国家和北京市城镇退役士兵有关安置政策。进行定向公务员考录和企事业单位招聘时,退役大学生可视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办理用人手续;对服现役满12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优先,非京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完成学业且被本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办理进京落户手续。
文件中所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2年(含)以后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生);应届毕业生从本市入伍且2011年12月(含)以后退出现役一年内的退役士兵。(记者龙露 通讯员杨枫 夏小强)
退役士兵考高职单划分数线
北京市人民政府、北京卫戍区今天发出《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院校,承训院校单独划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通知》明确了按照退役士兵自愿参加、自选专业、免费培训的原则,力求通过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使本市大多数退役士兵取得相应学历和职业资格。2010年冬季及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初中文化程度的退役士兵,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全日制和成人高等院校的退役士兵,优先录取,其中办理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投档总分上适当加分。
此外,为增强征兵宣传的时代感和覆盖面,北京市建设了市和区县两级征兵网(首都征兵网地址为http://www.bjzbb.com),已于今年7月份正式开通运行。该网站可为适龄青年提供征兵法规政策服务,实现适龄青年网上兵役登记。(记者龙露 通讯员冯洪友)
大一新生入学要查兵役证
今天上午,记者从北京市征兵办获悉:从今年开始,大一新生入学时将查验18岁至24岁适龄公民《北京市公民兵役证》,凡是没有《北京市公民兵役证》的本市适龄公民,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机关办理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北京市征兵办负责人称,实行适龄青年兵役登记证制度,是为了摸清北京市适龄青年的数量。各区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办理《北京市公民兵役证》时,要为大一新生开辟“绿色通道”。(记者龙露 通讯员冯洪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