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武汉一电动车主因好心扶起不慎摔倒的八旬老太,反被老太认定是撞人者。就在车主自认倒霉,准备赔200元了事时,在数名现场目击者的坚持下,交警判定这起事故并非交通事故,让车主离开现场。无独有偶,在江苏如皋,也有监控视频证实,一位被老太认定是在路边撞倒自己的大巴司机,实际上是出手相助的热心人。事后,老人全家内疚之余,为司机送去锦旗。
一方称好心助人为乐,一方称对方肇事扶人,这样的“罗生门”案件并不罕见。就在几年前,南京“彭宇案”曾引发全国关注,几天前,天津“许云鹤案”二审开庭。有网友评论,自“彭宇案”后,社会道德滑坡30年。各地频现的翻版“彭宇案”,恰是道德丧失、信任危机的体现。
如果没有了监控视频和目击证人,人们还敢做好事吗?
湖北武汉
目击者坚持不能被冤枉
8月28日下午,武汉市一名电动车主胡师傅途经汉口合作路与鄱阳街交会路口,当他扶起一名摔倒的八旬婆婆时,反被婆婆称是被他的电动车撞倒。这则消息引发了网友热议。
据电动车主胡师傅介绍,他在经过路口时,看到这位婆婆在避让其他拥挤车辆往后退时,不慎摔倒在地。他见状赶紧扶起婆婆,不料婆婆一口咬定是他的电动车撞倒了她。她的右肘有点破皮,称身上有点痛。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现场的3名目击者均为胡师傅打抱不平。他们称胡师傅本来想赔200元了事,但手里没那么多钱。与胡师傅素不相识的陈老师掏出80元想帮他了结此事,却遭到目击者舒女士的极力反对,她说,明明是婆婆自己摔倒的,胡师傅扶了她反被赖上,怎么能这样冤枉好人,以后年轻人谁还敢做好事?后经多方调查,交警认定这并不是一起交通事故,让胡师傅离开了现场。
江苏如皋
乘客见证司机“不后悔”
在此事发生一天前,由江苏南通开往如皋石庄的车牌号为苏F29171的长途客车上,一群乘客也见证了客车司机殷红彬的“不后悔”行为。
8月27日,江苏如皋交警接到报警,称一辆大巴在如皋石庄镇西边的张黄立交桥上撞倒一名骑三轮车的老人后逃逸。面对警方调查,这位家住石庄的石姓老太称,那辆撞倒她的大巴是南通汽运集团飞鹤快客公司往返于市区和石庄镇之间的班车。接到警方通知,27日下午3时,客车司机赶到石庄交警中队接受调查。
殷红彬所述的则是另一种情形。27日中午12时,他的车开下张黄立交桥时,发现前方有辆三轮车横摆在路面上,靠近后看清楚是一名老人被压在车下,于是他靠边停车,下车搀扶那位老人。车上的乘务员和乘客也可以作证。为了避免班车误点,他将老人交给一位刚好经过现场的村民,就开车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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