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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拄着单拐,却“瘸个小腿逞能”,三十二年如一日,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他,曾经申请救助,却在感恩组织、反哺社会中升华境界。他,就是山东省定陶县马集镇力本屯村村民李洪华。
身高一米六,站立时靠单拐支撑,就凭这样的身体,山东省定陶县马集镇力本屯村村民李洪华三十二年如一日,穿梭于各家各户,调解矛盾纠纷,被评为“全国标兵人民调解员”。
自愿当起乡村调解员
1979年,李洪华因伤退伍回家,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家里就靠妻子一个人支撑,生活很快陷入窘境。迫于生计,他托人到县乡民政部门申请救助,要求落实国家待遇。县里考虑到李洪华是一等伤残军人,又丧失劳动能力,就给了他4000块砖用于建房,还落实了每月15元的伤残补助金。李洪华请邻居打了些土坯,借了些檩条,翻新建起三间房屋。
生活逐渐好转起来,李洪华特别感激政府和邻居。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帮大家做些事。但是,一个连站立都非常困难、生活还要靠别人照顾的残疾人,又能干些什么呢?
“咱们村人多姓杂,家庭问题和邻里纠纷比较多。你有文化又是党员,还是退伍军人,大家都信服你,要是你能经常出面帮忙调解纠纷,村里就没那么多事了!”一位村民的提议,点醒了李洪华。调解不仅能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还能减轻政府负担,这是件不错的事!
从此,李洪华自愿担任乡村调解员,一干就是32年。
有了这个新差使,李洪华觉得坐轮椅太不方便,他开始练习用拐杖走路,右脚撕心裂肺地疼痛,还磨出了血泡。妻子实在看不下去,哭着求他放弃,但李洪华说什么也不肯。半年以后,他靠一根拐杖就站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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