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名公职人员购买安置房 但无低价购房情况
记者从永嘉县纪委公布的安置房实际持有人名单中看到,永嘉县569套安置房中,有58套实际持有人为公职人员,涉及人员单位包括永嘉县公安局、瓯北镇政府等。
永嘉县纪委方面表示,调查组人员通过查询人口信息、校对交款时间、审查缴款记录、查询联系电话等多种方式调查购房人员身份,从调查情况来看,确实存在国家公职人员及家属人员购买安置房的情况,共涉及有 56人(58套安置房)。
纪委公开名单显示,公职人员中,有原瓯北镇区域的24人,其它区域的32人。“目前尚未发现有国家公职人员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以明显低于市场价购房”。
房开公司违规或将被诉
最让新桥村村民介怀的“房开公司成本价购得109安置房”一事。其中,永嘉县昌泰房开公司以成本价购得66套,永嘉县和田房开公司则购得了43套。
永嘉县政府方面此前已经表明立场,认为“房开公司低价购房违反于永嘉县二、三产留用地的政策规定”。
此次永嘉县纪委公开的报告中,也认定“成本价给房开公司109套安置房是违规”。但报告称,“鉴于109套安置房已经全部在市场销售,买房人所购安置房属于善意取得,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障,故追回该109套安置房还给村里没有实际操作性”。
永嘉县政府提出了两个方案,一是通过协商谈判,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谈判,在村方认可的情况下,房开公司须将差价款补给村里。二是在谈判不成的情况下,由新桥村向法院起诉,依法解决。
新桥村部分村民向记者表示,将进行上诉,但诉求不仅仅是109套安置房,而是要求重新分配569套安置房。对于永嘉县纪委公开的安置房实际持有人名单,一些村民表示无异议。但仍有村民向记者反映,“有不符合规定的人拿到了政策照顾名额,以成本价购房。”
对此,永嘉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村民可向纪委或者瓯北镇功能区反映,如出现此类问题,由永嘉县瓯北镇、功能区纠正。如发现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县纪委方面将进一步调查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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