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物:李淑芬
年龄:60岁
职业:律师
幸福感悟:幸福对于她而言就是坚持,就是能再多为一位当事人伸张一次正义。
幸福感言:工作才是我最幸福的时刻
她是一个随时会被病魔夺去生命的律师,曾经被医生“宣判”只有3年的寿命。
可60岁的她选择抗争到底。连请她打官司的当事人也在病房门前不忍打扰她休息,她却不愿意离开法庭。
对于她而言幸福就是坚持,就是能再多为一位当事人伸张一次正义。
确诊 她却跑回单位
“我就是那个病人,现在还吃药,医生说我得的是癌症,要不行了,但我可不承认我要不行了。”李淑芬一点不忌讳说她的病。
她在2002年被诊断出患有晚期乳腺癌,“我根本不信。”她说也不记得当天自己是怎样回到家的。
在确诊后的第二天,她不顾家人的劝阻,照常上班,她整理了手头积压的案件,分别交给同所的其他律师,“要用心。 ”还把自己对案件的意见都一一传授。然后,自己又偷偷跑到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一件一件处理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务。
就这样连续忙了一个多星期,她的身体开始浮肿,浑身乏力,最终昏倒在家里,在家人的护送下,在确诊后的第十天,才住进了医院,随后被推进了手术室。
其实早在几年前,她就因为多年的奔波劳碌,做过子宫摘除手术,当时家人就劝她退下来不再上庭,好好保养身体,而且家里的孩子也都成家立业了,根本不需要她操心,可一直倔强的李淑芬就是不肯向病魔低头,“工作才是我最幸福的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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