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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榆中农民贷款建蔬菜大棚“入不敷出”成被告

2011年09月28日 09: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兰州9月28日电 (记者 丁思)“不仅3万元的银行贷款偿还不了,老乡们3年对蔬菜大棚付出的心血和希望,那是金钱无法弥补的。”甘肃榆中县城关镇李家庄村50岁农户宋祖荣指着光秃秃的蔬菜大棚,抽着闷烟。由于政府配套设施不及时,这里的农民贷款修建的蔬菜大棚“入不敷出”,还不了贷款成为被告。

  27日,甘肃榆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马小林告诉记者,该案件现已进入“执行阶段”。“十一”假期结束后,“被告”仍未筹集贷款,或者仍未向相关政府部门或检察院提出申诉,该执行局将按照法律程序,强制执行。

  贷款三万元高高兴兴建蔬菜大棚

  2008年,榆中县城关镇政府为了增加当地农民收入,考察山东寿光县和甘肃永登县温室大棚养殖技术后,经过李家庄村的积极争取,决定将该村作为当地开展现代设施农业园区的示范点,寄希望技术成熟后在全镇其他村落推广。

  同年,当地政府与40余农户达成协议,由政府牵头与当地银行合作,以三至五户农户联保的方式,取得个人发展现代设施农业园区建设资金,并以“反租倒包”的形式整合土地,把大棚租给愿意经营的农户。当地政府将贷款的165万元,统一搭建了55个温室大棚,“这笔以个人名义贷款的3万元,我们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手。”宋祖荣说。

  同时,政府还承诺给农户配备配套设施,包括水、电、路、路灯、绿化带等硬件设施,打造成具有现代化的观光式农业示范园区。

  “这里土层厚,光照充足,离市场也近,种植反季节蔬菜有很大的盈利空间。而且,刚搭建的大棚,保温效果好,土质没有病害,当时很有信心。”宋祖荣说,2008年第一年大棚种植,他精心挑选了西红柿、黄瓜、茄子等蔬菜,毛收入8000多元,2009年收入5000余元,2010年仅有1000多元。

  缺水断电终使棚区变荒土

  水源和光热是大棚反季节种植的必备条件,缺少这两样犹如“巧妇难为无米之炊”。26日,记者来到位于地椒沟的大棚种植区,近2亩的大棚内有的荒草丛生,还有部分未收成的玉米,其叶子枯黄,有的大棚棚膜已被刮烂,搭建大棚顶梁的钢筋裸露在外。

  记者看到,大棚外修建的蓄水池和沟槽差不多已被杂草堵塞,因没有水源,修建的沟槽无法引水灌溉,大棚内没有光电设备,路灯也不见踪影。

  在这个项目上,当地政府也投入许多,陆续完善大棚养殖配套设施。当地分管农业的副镇长郭海民说,2008年始,政府硬化园区道路14万元,给农户发放水窖补助款每户1000元。2009年,为解决大棚灌溉困境,政府修建蓄水池90余万元。2011年8月,投入15余万元在大棚种植区搭建高压线,解决种植户用电需求。

  然而,当地村民认为,这些配套来得有些晚了。

  记者来到城关镇上蒲蓄水池,这里离地椒沟棚区约有6公里。村民告诉记者,缺乏管道运输,至今棚区农户只用过一次蓄水池的水。

  对此,郭海民说,按照原先的设计方案,蓄水池是根据落水落差来选址的,中途铺设管道引水因多种原因存在一定困难。

  郭海民说,当地政府也想及时给农户配备设施,但整合资金非常难,每一个项目资金的上报和审批都需要一个缓冲过程,现在各项目正陆续实施开展。郭海民告诉记者,当地政府将调整棚区产业结构,计划种植节水型经济作物,采用滴灌、喷灌的方式灌溉,并有意将大棚投标招商,种植樱桃、木瓜、蘑菇等经济作物。

  赔钱买卖让41户农民放弃大棚

  “实在赔不起了,贴了好多钱,收成也越来越不好。”村民宋祖荣今年上半年停止大棚种植。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年换棚膜需要2000至3000元;肥料需要4000多元;隔半个月要给棚区灌水,而每一次灌水需要雇车从5公里的镇上拉来商品水,一桶水大约2方,浇灌一次需要30方水,每一桶水要40元,浇灌一次就需600元。

  宋祖荣的联保人龚成红说,因没有足够的钱购买棚膜和更换草垫子,大棚内保暖不均衡,导致棚内蔬菜不能越冬,更不能及时作为反季节蔬菜销售到市场上。“本来12月份就该上市的蔬菜,我们3月份才上市,错过好时机,卖不到好价钱。”龚成红说,由配套设施引发的“多米骨牌效应”一应而发,农民赚得越少,投入越少,来年收成自然也不好。

  目前,这里55户大棚已经有41户完全“放弃”。剩下的农民或多或少种了点普通蔬菜,“荒了可惜了”。

  农户被银行起诉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

  8月31日,宋祖荣的另一位联保人张国良再次收到了榆中县人民法院的传票,并通知他案件已经进入“执行阶段”,传票上列出的案由是“借款合同纠纷”。张国良告诉记者,经双方协商之后,法院给予他们的最后期限是10月5日,若未按时还款,便在榆中法院执行局按照法律程序办案。

  据悉,今年春节,贷款的10余户种植户被其合作银行起诉,并举行开庭公开审理案件。“我们啥都不懂,开庭的时候只有2个农民去了,我有事也没去。”张国良至今也不太清楚案件的办理过程。

  张国良说,和银行签协议的流程自己不太懂,大伙都十分相信政府,听说是能增收的事儿,高兴地签了贷款合同。“现在没有收入,钱也还不了,以后找银行贷款也没有信誉了。”张国良说,实在拿不出3万元偿还。

  26日下午,城关镇副镇长郭海民接受记者采访说,2008年协议规定是,政府帮助农户偿还一年利息,“反租倒包”的农户需要在三年之内归还本金和两年利息。按照合同,3万元贷款每年利息约3000元,每个大棚的地租每年按照600斤小麦价格交收,折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

  面对法院的传票,郭海民说,目前已有农户“赌气”交棚了,而多数农户当时签订的承包合同上都签订了10多年期限。他表示,对农户的要求,政府做出让步给农户贴息2年,若农户现今需要移交大棚,要偿还3万元贷款、1年贷款利息和地租租金。

  “现今的结果,都是政府规划不科学造成的,配套设施迟迟不到位,农民根本无法经营,更谈不上创收,给经营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龚成红说,村民们一致要求将大棚上交城关镇,银行贷款也由城关镇偿还;他们现今也无力偿还银行利息,并要求镇政府给予补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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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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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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