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1日电 (肖丽 许琴)一次偷尝禁果,让21岁的女孩小连尝到了苦涩滋味。
2010年10月,小连稀里糊涂地产下了一个男婴,还在上学的她既没有钱去做人流,也没有钱来养育这个孩子,更不敢给家人说。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无助的小连为遮丑慌乱之中将孩子掐死后仍出窗外。
近日,新疆沙湾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小连有期徒刑4年。
2010年10月中旬,沙湾县一对老夫妇像往常一样准备下地干活,无意间老大娘看见自家楼前的窗户下有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出于好奇,老大娘上前打开了塑料袋,看到的是血肉模糊的死婴。惊慌失措的老大娘立即拨打了沙湾县公安局报警电话。
经法医鉴定:男婴系窒息而死,而且死亡时间不超过2个小时。民警通过走访调查,确认杀死男婴的不是别人,正是他的亲生母亲小连。
21岁的小连从小生长在甘肃农村,2003年随父亲来到塔城地区裕民县。小连家中并不富裕,母亲因双眼失明长年卧床不起,弟弟还在读小学,家里全靠父亲做木工活来维持。
小连是个早熟的孩子,平时很乖巧懂事,在学校里小连拼命读书,学习成绩很好,在班中还担任学习委员一职。
可家境的贫寒让这个女孩在同学中抬不起头,甚至有些同学对她冷眼相看。
2009年底,小连认识了阿谷(无业男),阿谷的甜言蜜语让从小失去父母关爱的小连内心感到无比温暖,终于她越过了那条青春的“警戒线”,与阿谷偷食了禁果。
好景不长,阿谷向小连提出分手,随即再也没了踪影,就在这时命运给小连开了一个玩笑——她怀孕了。因为害怕家人、同学知道,小连没敢告诉任何人。
2010年3月,小连从裕民县来到沙湾县上学,此时她腹中的胎儿已二个多月了,随着腹中胎儿的逐渐成熟,小连的身体也有一点点细微的变化。
小连平时与其它同学一样学习、生活,甚至也参加体育课、练习舞蹈,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
2010年10月20日上午,小连出现了产前反应,她对老师谎称胃疼便回到宿舍,中午2时许疼痛开始加剧,3时左右,她在宿舍卫生间自然分娩产下一名足月男婴。然而婴儿的啼哭,并没有带给小连做母亲的喜悦,因担心怀孕生子一事被同寝室同学知晓,她只想着尽快处理掉婴儿。
慌乱之中她用双手捂住婴儿的嘴巴,约2分钟后,见婴儿不动了才松开了手,她将男婴装进了黑色塑料袋,并扎好袋口后匆匆扔出了窗外……
因生产流了许多血,小连拖着疲惫的身体,强忍着疼痛将卫生间冲洗干净,又给自己洗了个澡,为的只是不让同学和老师发现。收拾好这一切后,小连准备参加下午的课。但是小连生产后因强烈的妊娠反应让她疼痛难忍,老师以为她是胃痛便将她送到了医院。刚到医院不久,民警也紧随其后查到了这个地方,并很快了解到了事件真相。
民警在调查小连这起案件中,该校老师一致认为在事发前,都不知道小连怀孕的事情。一位老师告诉民警:“小连进校后,除了胖点外,并不觉得有什么异常。新生进校后,一般都要进行军训,小连也正常进行了军训活动,没有表现出异常举动来。”。
据小连陈述,她曾想过要去医院终止妊娠,但因害怕别人的指指点点加之没有做手术的钱,便放弃了去医院的念头,而是任由事态发展。她认为,婴儿是自己身上掉下的肉,把她处理掉就行了。只要她自己不说,以后还可以继续上学。
2011年9月23日,沙湾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小连漠视生命,故意剥夺亲生儿子性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其涉世未深,还在学校读书,故可视为犯罪情节较轻,判处小连有期徒刑四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