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昌消防执法人员对位于文昌市文城镇的一家旅馆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时,发现该旅馆多处消防设计不符合国家标准强制性要求的规定,依法责令其停止施工,限期整改。
位于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的邢增鹏旅馆,地上7层,总建筑面积为3581平方米,属多层公共建筑。消防执法人员通过对该旅馆的消防设计文件资料进行审核,并结合实地检查后发现:该旅馆的地下室消防水泵房、备用发电机房未采用甲级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酒店房间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使用侧喷喷头,部分套房则未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以上情况违反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规范》中的相关规定。
执法人员解释说:“地下室水泵房是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灭火系统的“心脏”,必须用甲级防火门加以防护,保证在发生火灾时正常运作,而电机房属易燃易爆区域,按规范应用用防火门加以隔离。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规范》,旅馆房间不但应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且不应使用侧喷喷头,而应使用吊顶下垂型喷头。”
目前,消防执法人员已将责改通知书下发到单位负责人的手中,并表示将继续跟踪落实整改情况。(记者朱永 通讯员符嘉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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