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者“服软” 均因无旁证
记者在统计中发现,在15起案例中,确定赔偿老人损失的占了三分之一。从赔偿数额上看,多数在5万元以上。
搀扶者最终被判赔偿的,具有一个共同特征:事发地既没有监控探头,也无法联系到目击者。
分析: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莫纪宏表示,法律审判的结果和理由既要公正,同时也要注意给社会带来的影响。在没有办法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一定要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规则。如果被救老人提出自己有被撞事实,就应该由他来提供证明。
专家建议
建立追责机制问责诬陷者
记者发现,尽管有6起案例,目击者和监控录像已经板上钉钉地确认搀扶者的冤屈,但结局只是家属带着老人一走了事,“诬陷”者没有受到任何形式的惩罚。
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应对那些诬陷者建立追责机制,让他们为自己的不良行为付出代价。同时建立全国通报机制,以起警示作用。
律师提醒
扶人前最好用手机录音
刘琳表示,路遇老人跌倒应该相助,但是否应在第一时间上前搀扶,应具体分析。他建议,路人首先应上前问清情况。如果可能造成他人的伤害扩大,应该立即拨打120求助。如果经过问询,受伤老人是可以搀扶的。在搀扶前,最好先观察周围有无目击者并留下联系方式。最好用手机录音,让老人亲口确认自己摔倒的原因。据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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