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记者陪同见证下,(山东)阳谷县农村妇女刘士梅今天再次来到县城,执着地为她见义勇为牺牲6年的儿子讨个“名分”,在得到有关部门“一定给你解决的”答复后,她却不得不和往常一样失望地离开。
“我来县里各部门几百次了,每次答复都和这次一样看似令人满意,可等了6年,就是落实不了!”刘士梅无奈地告诉记者。
2005年10月17日20时40分许,两名歹徒闯入阳谷县三中持刀抢劫学生,她正读高二的儿子赵卓和歹徒进行殊死搏斗,受伤不治身亡。刘士梅认为,儿子是勇斗歹徒牺牲的,应该得到应有的名誉。6年“追问”无果,刘士梅仍在坚持:“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孩子能评上烈士,给他一个相称的名誉。”
刘士梅是安镇刘庙村村民,今年49岁。这6年中,本来做点小生意的刘士梅放下了所有的事情,三天两头坐车10多公里到县城,向学校、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委政法委等各个部门要求给儿子一个说法。在她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追问”下,2008年4月,阳谷三中给开出证明,证明赵卓勇斗歹徒属实。2009年7月,县公安局作出认定书,认定赵卓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按照程序,应由县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家属相应的待遇。但20多个月过去了,政府一直没有反应,2011年5月份,刘士梅将县政府告上法庭,终于在今年8月25日收到了县政府颁发的授予赵卓“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荣誉称号证书。
有了这个荣誉称号,刘士梅赶紧将申报赵卓为烈士和落实家属待遇的申请交到了县民政局。在焦急等待了40多天后,今天早上8点30分,记者陪着刘士梅来到县民政局,局长魏广海在电话里解释说:“赵卓的事情需要报县里研究,你们放心地回家等着吧,一有消息就通知你们。”随后,我们又来到了县政府,值班保安杨元池说县里领导都出去开会了;我们又赶到了县委政法委,被告知领导都出去开会了。
转了三个部门,没有见到主管的领导。下午两点,我们又去了县民政局,仍然没见到魏广海,他在电话中说:“这件事情一定会给你们办好的。”我们又去了县政府,值班保安说,主管领导都不在家。我们又等到了三点,仍然没有等到相关领导回来。
给刘士梅提供法律援助的李强律师表示,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保护条例,对于见义勇为行为的认定、家属的待遇都有明确的规定,希望尽快建立快捷高效的见义勇为保护和待遇落实机制,以便弘扬社会正气,提高人们见义勇为的积极性。(记者 吴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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