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统一全密闭装置、喷涂反光车号、车门上必须有运输企业名称、驾驶室安装统一标识顶灯……从明年3月份起,本市(北京)将全面实施建筑垃圾运输准入制,只有符合这4大条件的运输车辆,才能在本市运输建筑垃圾。此外,建筑垃圾的处置费也酝酿由如今的每吨1.5元上涨至两位数,即至少涨六倍多。
本市每年产生建筑垃圾约3500万吨,其中,城区产生1000万吨,农村重点村改造产生2500万吨。建筑垃圾、渣土清运遗撒扬尘、乱倒乱卸,不仅破坏市容环境,又危害交通安全。在2011年前两个季度的全市“干净指数”中,不管是在城区,还是在郊区,居民们都将建筑垃圾遗撒扬尘、乱倒乱卸列为最不满意的一项。
按照规定,建筑垃圾的处理费用本应由建设单位承担,但很多建设单位为了规避风险,直接把申请渣土消纳许可证、交纳建筑垃圾处理费用的责任推给了建筑垃圾运输者,增加了运输者的经营成本。此外,本市目前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标准过低,其中运输费收费标准是1999年制定的,每吨16元;处置费标准是1988年制定的,为每吨1.5元。而上海、昆明、深圳等城市的建筑垃圾处置费平均每吨已达30元。
记者从北京市市政市容委了解到,从2012年3月1日起,本市将正式实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从业准入条件。只有安装标准统一的机械式全密闭装置;后箱板喷涂规格统一的反光车号;车门喷涂统一的运输企业名称;驾驶室安装统一的标识顶灯的运输车辆,才能在本市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另外,本市还鼓励各建筑单位、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组建绿色车队,并给予车辆购置补助。
目前,市市政市容委已与市发改委开始前期调研,在考虑运输、处理单位运营成本的前提下,提高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费用标准。虽然目前具体上涨幅度并未确定,但预计将会参照其他省市,其中垃圾处置费用将从目前的每吨1.5元上涨到两位数。(记者张楠)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