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永春10月12日电 (记者 孙虹 曾福志)位于福建泉州西北部的永春县,系泉州“母亲河”——晋江上游东西溪发源地之一。连日来,当地下洋镇上姚村的村民四处奔走呼号,称一家铅锌选矿企业大量排放的尾矿废渣,致使该村森林植被遭到破坏,更有废渣水经横洋溪支流汇入晋江。
尾矿绵延千米 青山绿水不再
在通往上姚村的必经之道一旁,大量的原矿堆积如山,村民姚先生指着不远处的厂房说:“原矿从厂房高处破碎,经加水和化学药品进行选矿作业后,废渣则通过PVC管排向位于下游的尾矿坝。”
在距离厂区约1000多米的山谷中,一道几十米的大坝拦截住矿渣。大量的废矿渣几乎堆满了尾矿坝内的河道,靠近大坝的矿渣已经风干成为粉末。
顺着尾矿库山旁的小路往厂区走去,阵阵呛鼻的化学药品味道扑面而来,两旁的树木受矿渣掩埋并枯死,枯枝烂叶散布在泥浆一般的废矿渣上。远远望去,整个尾矿坝犹如一片“沼泽”。
姚先生说,选矿过程中处理过的水经过坝底的几条PVC管直接排入流经上姚村的横洋溪,如果遇到下大雨,废渣甚至也会直接排入横洋溪,汇入晋江支流,从而对晋江造成污染。
“没有这个厂之前,山谷中间是一条清澈的小溪,两旁树木茂盛。”77岁的姚阿伯回忆时感慨不已,以前下水抓鱼虾、上山捡红菇的日子已经再也回不来了。
更让村民们忧心的是,2009年,该厂在距离旧厂区不远的地方建起了新厂房。村民们说,旧选矿厂初始设计产能为日处理矿石100吨,之后扩大规模将产能提高至每天处理800吨,由此产生的废矿渣高达700多吨。而正在建设中的新厂区建设产能据说高达2200吨,如果投入生产,后果不堪设想。
村民怨声载道 厂方大呼“冤枉”
据了解,这家鑫泰选矿厂建于1999年,2001年投产,法人代表为当地村民姚进仕。2004年,他将该厂转包给湖南老板杨志,成立泉州磊鑫矿业有限公司。杨志引进新的生产线,从而提高了该厂的产能,而废矿渣排入山谷中的河道,日积月累,形成了尾矿库。直到2005年,磊鑫矿业才筑坝阻止废矿渣外流。
住在距离厂房约800米远的该村16组村民告诉中新社记者,2005年修建尾矿坝前,当地村民并不知情。一直到坝开始建造以后,村民与厂方交涉,双方才签订赔偿协议。2010年12月,尾矿库被填满,大坝增加了3、4米高的土坝。期间,14组两位村民又与厂方签订协议,并获得赔偿。然而,其他村民没有获得任何赔偿,为此,村民们多次与厂方交涉,均无果而终。
经多方联系,记者11日见到了姚进仕。对于村民们反映的问题,他大呼冤枉,“尾矿坝的建设是经过专业设计部门设计,大坝加宽且两旁筑有排水设备,坝内的水循环利用,排出的水经检测也都符合国家标准,并没有造成污染。尾矿坝设计标准可以说远高于同业的水平。”
姚进仕承认,办厂之初自己也没有什么意识,所办的证件并不齐全。针对目前村民们所反映的问题,厂方表示,正在积极处理中,新厂和尾矿坝的相关手续正在立项报批。“尾矿库内的废矿渣我们正在寻求更好的解决办法,如再次利用做成砖和水泥,或者压成干堆运送到别的地方,尽量做到不影响当地生态。”
环保介入调查 林业称已立案
永春县环保局局长李锦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9月,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已多次前往上姚村调查,并取水样鉴定,鉴定结果表明该厂的水处理达标,并未超出国家标准,尾矿坝也还没有超过设计高度的30米。
对于磊鑫矿业违规生产和扩建厂区的情况,李锦辉证实,该厂确实存在超规模生产。“原本应该是日处理矿石100吨,由于厂方增加生产线,日处理量达到200吨,但并非群众所反映的‘800吨’。我们已经限制其日处理矿石不得超过100吨。而新建的厂房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我们也已立案调查,并勒令停建。”
该县林业局负责人称,“经过实地勘察,工作人员并未在尾矿库内发现珍稀植物,库内多为阔叶树。按照地形图勾绘计算,该处被毁坏的树林面积大约60几亩。”该负责人解释说,由于该选矿厂办得比较早,以前办理证件没那么严格,企业主意识较薄弱,并没有办什么手续。
鉴于该厂“没有经过林业局的审批,违法占用林地的现象是事实”,当地森林公安部门已立案侦查。
截至记者发稿前,该事件已引起多方关注。福建省、泉州市及当地环保和林业部门多次派人前往调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