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轮电动车载客因其价格较出租车便宜大半,在一些小城镇生意颇为红火。但是三轮载客电动车撞到非机动车或挂倒行人的事屡屡发生,它们就如“马路杀手”一般时刻威胁着市民的安全。
2011年10月17日晚上8时许,在常熟市古里镇某小区内,一辆载客电动三轮车冲入了河中,车内共有三名人员,电动车的车主以及两名女孩纷纷落水。事故发生后,电动三轮车的驾驶人匆忙逃离了现场,在慌忙之际还不忘将车内的两个电瓶带走了。
此辆电动三轮车正是从事非法营运的“黑车”,车主私自在电动三轮车上安装了简易铁皮外包,四处搭客赚钱,由于电动三轮车既无牌照,又无保险,出了事故后怕承担相应责任,驾驶人便一走了之。据两名女孩称,当时两人结伴乘坐了此辆载客电动三轮车,正当车辆行驶至小康村某小区内时,由于没有路灯,电动三轮车灯光昏暗,正当行驶至小河附近时,驾车人以为前方有路,便连车带人冲入了河中,事故发生后,驾驶人第一时间并没有救两名女孩,而是慌了神地带上车内的电瓶落荒而逃,好在最终两名女孩均游上岸,只是受了点轻伤,随后便报了警。
据办案民警介绍,非法载客的电动三轮车属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杂牌车辆”,此类电动车属于超标车辆,不但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无牌无保险,出了事故驾车人弃车逃逸的现象屡见不鲜。为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出行要选择正确、合法的客运车辆,切勿乘坐带篷三轮电动车、三轮摩托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自觉乘坐有经营许可证的车辆出行,确保自身安全。(章晓蕾 彭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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