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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座谈会谴责见死不救 吁设奖惩机制应对冷漠(2)

2011年10月20日 09:02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探因:转型期暂时性道德失范

  一贯以来,我们所受的教育都是鼓励人去做好事,助人为乐是中华民族的美德。但当今社会却出现一些扭曲现象:如遇到老人跌倒不敢扶,怕被人误为自己推倒;见死不救,怕救人被冤枉;连救小悦悦的拾荒阿婆竟被质疑为“想出名、炒作”。个中原因是什么?

  “不少人认为做好人难,因为做好事很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做好人不但没有法律保障反而会被惹祸上身。于是,不想做好事的人继续冷漠,不敢做好事的人心安理得,想做好事的人考虑后果,敢做好事的人则凤毛麟角。”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同利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伟全认为,这些挫折都折射了转型期社会道德失范、信任缺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扭曲。

  刘伟全进一步解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旧的规范、秩序悄然变更,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伦理、秩序又未适时形成,处在这个转型的“空窗期”,某些场合难免出现暂时性的道德失范。他认为,当前道德失范、信任缺失,已经威胁到最正常的社会人际交往,小悦悦事件必须要唤醒国人,在经济建设迅速发展的今天,精神文明建设同样必须高度重视。

  建言:设立奖惩机制应对冷漠

  广东省唯品会慈善基金会项目运营负责人王东晟认为,南京“彭宇案”和天津“许云鹤案”相继发生,让许多富有爱心和同情心的人因此害怕被“讹上”。“路人大多数是穷人,他们伤不起,也当不起‘彭宇’。”他表示,类似的事件在全国闹得沸沸扬扬以至各地老百姓唯恐避之不及。

  如何重塑道德规范、修复社会信任?刘伟权认为,公民道德建设要落在制度的保障上,法律制度、信用制度等必须对做好事做好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对做“恶”者严厉惩罚:国家要制定道德奖惩制度,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提倡正义、鼓励正义、严惩恶行,尤其是对见死不救的,先从教育为主,恶劣的不仅要罚款还要入狱。

  华南师范大学理论部副主任、中国好人网创办人谈方教授认为,为了国家长治久安,用立法来惩罚见死不救有必要。但他认为,当务之急不是立法,而是要守法和执法。“特别是严格执法,从搀扶老人的彭宇案等可以看出,往往不是无法可依,而是不守法、有法不依,公平正义这个最后的屏障没有守住,让好人寒心。”

  谈方指出,见义勇为反被咬的几个典型案件都可以看出司法不公正的影子。法律上“谁主张谁举证”,但有些执法人员却没有坚守原则甚至不作为。“恶人冤枉好人,把好人挤到悬崖边去了,好人被迫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清白,对反咬一口的恶人却没有追究责任。”我国现有法律中,本来就有诽谤罪、诬告陷害罪、敲诈勒索罪、侵害名誉权等条款,他建议要对事件中的恶人追究相关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使其不敢再诬陷、敲诈好人,做好人的风险也就自然大大地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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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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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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