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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家属欲取存款 嫌程序繁琐把钱"捐"给银行

2011年10月24日 11:27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百岁老人去世,2000元银行存款成了遗产

  家属想取出这笔钱,银行说拿证明材料来

  要办齐证明材料,花销预计会超过2000元

  家属遭搞烦了

  声称要把钱“捐”给银行  

  “我101岁的婆婆去世,她银行卡上有2000元存款。我们家人想把钱取出来,可一系列繁杂程序和证明材料让我们望而生畏,而且有的证明材料根本就没法办。这银行的规定难道就不能人性化一点?”昨日,家住(重庆)北部新区金科小城故事小区的陈德刚向重庆晚报新闻热线966988反映此事。

  来到银行取遗产

  银行索要证明书

  40岁的陈德刚告诉重庆晚报记者,他婆婆本月12日去世,享年101岁。2009年,他曾帮婆婆存了2000元钱。“考虑到婆婆年纪大,不容易记住密码,就选择了凭身份证支取。”

  陈德刚说,本月19日,家人料理完丧事,他就拿着婆婆的身份证到银行想取出这笔钱。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取出这笔钱,只有本人到场或出具公证处的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才能取钱。次日,他和婆婆所有健在子女一起,再次找到银行,银行的答复依然是:必须具备本人身份证、公证处公证书、法院判决书三者之一才能取款。

  办齐材料要花销

  这点遗产抵不住

  “随后,我去公证处咨询。天啦!除了需要支付600元公证费,一系列繁杂的证明材料更是让人眼花缭乱———婆婆的死亡证、结婚证、爷爷的死亡证明,婆婆是否改嫁的证明;再有要每个子女的个人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陈德刚郁闷地说,他婆婆已100多岁,当年结婚根本没办结婚证。且他爷爷已去世40多年,也根本找不出死亡证明。再则,婆婆膝下共有5个子女,年龄最大的80岁,最小的也有60岁,其中二姑妈已故。按公证要求,已故的二姑妈对婆婆财产的继承权又发生了“继承转移”,不仅需要她的死亡证明,还需要她的婚姻情况证明以及子女情况证明。

  “先不说这些证明能不能办下来,就是跑这些证明材料花销的路费和公证费加起来,可能就不止2000元钱。与其费时费力地去办公证,我还不如把这些钱‘捐献’给银行算了。”陈德刚说。

  就此,重庆晚报记者查询了重庆晚报新闻线索库,发现为取死者小额银行存款遭遇繁杂程序的大有人在,不少人均表示:“与其跑复杂手续,不如不去取。”

  小额遗产无争议

  领取程序可简化

  重庆安努律师事务所律师杜德俊称,目前,银行在支取死者卡上的钱时,确实需要公证等证明材料。此举是要保护合法继承人权益,本无可厚非。

  “但银行最好也不要一刀切。本着替客户着想和人性化操作,对一些小额无争议的遗产领取可简化程序。如家属可到当地公安机关办一份死者家人的人口情况证明,包括配偶、子女等合法继承人,这些人再一起到银行取钱,而非都要去办公证或等法院判决,毕竟很少有人会为几百元打官司。”杜律师说。(记者 韩毅 实习生 朱婷 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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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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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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