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秋实)年过八旬的婆婆准备到儿子家吃顿饭,却被儿媳以“儿子不在家”为由拒之门外,双方随即发生纠纷,婆婆称被儿媳打伤,将其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疗伤费用3000余元。昨天记者获悉,密云法院已受理此案。
婆婆张老太起诉称,自己今年80多岁了,身体体弱多病,一直由他人送饭并照顾自己起居。因当天他人有事未能送饭,自己便想到同院居住的三儿子家吃饭,不料儿媳以“你儿子不在家”为由不让她进屋,将她推出门外并打伤。她起诉儿媳要求其赔偿各项损失。而张老太的三儿媳称,自己根本没动手打婆婆,老太太是没事找事,虽然她和丈夫与婆婆住得很近,但是因为平时都是婆婆的大儿子、二儿子照顾和送饭,他们与婆婆接触不多,关系一般。事发当天因为丈夫不在家,她又与婆婆不熟,才没让进屋。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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