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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出警警犬被轧要40000元 法院调解去个“0”

2011年10月28日 09: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徐州10月28日电 (李东艳 李涛 许金兰)深夜警方带警犬出警搜查犯罪嫌疑人,结果警犬被碾轧死亡,公安局要求肇事人赔偿40000元。10月26日,经丰县法院和特邀人大代表主持调解,最终保险公司及肇事车主共赔偿原告4000元。

  王某是李某的驾驶员,经常跑长途运输。今年9月18日22时许,王某开车路过丰县,由于天色已晚,路上车辆稀少,王某不自觉间将车越开越快。突然,车辆猛然颠了一下,好像撞到什么东西,王某以为撞到路人,于是赶紧停车查看,结果发现轧到一条狗。王某看了一下,见四周无人,于是继续开车前行。可刚开了不到一里路,后面就有警车追上来。王某以为是查车辆超载,于是将车辆停在路边,等警察过来问话。没想到,警察到了以后没问超载的事,而是问刚才是不是轧死了一条狗。王某坦白承认了刚才的事故。可是警察却接着说,被轧死的那条狗是德牧警用工作犬,警方正在执行任务,警犬正在搜查犯罪嫌疑人,突然就被轧死了,警察要求王某赔偿40000元。王某一听就懵了,于是赶紧给车主李某打电话,同时告知了保险公司。没过多久,丰县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赶到并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和公安局各负同等责任。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公安局便将王某及车主李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各被告赔偿损失共计40000元。

  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警用工作犬虽然不同于一般的犬类,但警犬到底值多少钱,并没有相应的鉴定机构可以进行认定,而且让王某按照如此高的数额进行赔偿,显然不符合一般民众的普遍价值观。为此,丰县法院邀请了人大代表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经过充分的法律释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和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公安局4000元,双方纠纷就此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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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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