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11点50分,一辆虎门10路公交车疑因刹车失灵,在虎门南栅路段失控冲入路边鱼塘。事发后,在场的市民集体自发营救车上被困人员。5名被困者在众人救援下及时从水中脱险,随后被送院治疗,伤势并无大碍。
营救从车顶天窗拉出被困者
昨日中午12时40分许,记者赶到事发现场。事发地位于虎门南栅德隆围路口,路边一棵绿化树被拦腰截断伏倒在地,出事车辆浸泡在路边岭南农庄的鱼塘中,车身前半部完全被水淹没,只有车厢后部露出水面,公交车与岸边之间驾着一个木梯。
“木梯是大家救人的时候架上去的。”农庄服务员阿英亲眼目睹了整个过程。据她描述,出事的公交车从沙角开往虎门镇区,在行至事发路段时,公交车突然越过对面车道,撞倒路边的绿化树和农庄铁护栏,径直冲进鱼塘。车上共有5人被困,包括4名乘客和1名司机。
由于正值用餐时段,鱼塘周围聚集了很多人,不少人开始想法营救车上的人。
“我们最早尝试过划小木船到公交车旁,砸开车窗把里面的人救出来,可没成功。”来鱼塘钓鱼的周先生参与了整个营救过程,他说,后来大伙从农庄里找来木梯,架通车辆与岸边陆地,然后爬至公交车车顶,把车里的人从天窗拉出来,才把5名被困者一一救出。
乘客“世上还是好人多”
5名被困人员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被市民救出后,他们被送往附近的南方医科大学附属广济南栅医院进行救治。
医院院长助理叶志学告诉记者,医院在接到120急救电话三分钟内便赶至现场。伤者为三女两男,已接受过初步治疗,伤势都不重,多为头部、腰部、腿部或手部轻微的撞伤或扭伤,只有个别伤者需要住院观察。
63岁的文春娇是5人中伤势最重的,在事故中头部撞到公交车的铁柱。在医生的诊断说明上看到,文春娇的右枕后头皮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谈起车祸经过,文春娇至今心有余悸,不过她很感谢众多陌生人的热心相救。
文春娇告诉记者,在被从车内救出时,她和其他被困人员一样,衣服都已湿透,全身发抖。一名热心的年轻女子见状主动给她换上一套干净衣服,周围不少人拿着毛巾给他们擦干湿透的身体,这让她很感动。“虽然遇到车祸挺不幸的,可对这次经历我只想说——世上还是好人多”。
车速过快或是事故成因
至于此次事故的原因,虎门交警大队表示,事发后,他们已抽调一台吊车将出事车辆从鱼塘中吊出。造成事故的具体原因需对车辆进行查验及取证调查后方能确定。
“出事前发现车头不断往左边摆,我急忙踩刹车,并将方向盘往右边打,可都没用。”驾驶出事车辆的龚姓司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刹车失灵是造成事故发生的原因。
不过,车上乘客则对事发时公交车车速过快提出质疑。据乘客陈女士介绍,事发前,他们乘坐的公交车与同行的118路公交车抢客,车速很快,在行至事发路段前,车身已左右摆动。行驶至事发地点时,车辆突然失控冲向鱼塘。陈女士怀疑是车速过快导致车辆失控。这一点得到同车其他乘客的认同。
昨日下午5时,虎门公汽公司办公室主任冯洪良就事故发生原因给予答复。他表示,事发车辆为该公司10路车,由于事发地段路面宽敞,初步怀疑司机系速度较快导致事故发生。
冯洪良介绍,近来,该公司以创建平安公汽为契机,对车辆安全检查及司机的安全教育都抓得很严,日前刚开了安全会议,要求每位司机作关于安全驾驶的发言,没想到今天会发生这种事。他说,下一步,公交公司将待交警事故认定结果出来后,依据公司的规定,给予司机相应的处罚。
事故发生后,事件各方应分别承担哪些责任成为公众关心的话题。对此,广东海联泰达律师事务所吴永斌律师说,乘客及农场主可向公交公司、保险公司及公交车司机追究法律责任。
吴永斌说,乘客乘坐公交车,从购票上车之时起,就属于公交公司的消费者,与公交车构成合同关系。公交公司负有保障运输期间乘客安全与健康方面的责任。他分析,从事件过程来看,乘客除了可以要求公交公司、保险公司及公交司机赔偿医药费外,还可以向对方提出误工费赔偿。如有造成严重伤残的,如骨折留下伤残,经第三方伤残认定后还可以提出伤残补助费赔偿。
至于农场主,吴永斌认为其损失主要在于硬件设施被破坏。他建议农场主对损失进行评估,同时检查公交车是否漏油,导致鱼塘污染,在综合各方因素后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吴永斌还说,对于公交车司机的处理,主要得看公交公司的内部处理机制,由公司自行处理,“如果交警处理结果认定司机在事故中违反相关法规,则须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见习记者/黄少宏 记者/方镇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