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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管理混乱 市民丢车无处“伸冤”

2011年11月10日 16: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郑州11月10日电(记者 齐永)非机动车辆丢失在国内很多城市备受诟病,很多城市也曾经开展打击盗窃非机动车犯罪行动,但却不能使这种状况有令人满意的改观。早在几年前,媒体就曾多次报道郑州市非机动车停车乱、丢失严重等现象,近日记者走访郑州街头发现,非机动车停车场乱设卡、乱管理、乱收费“三乱”局面仍旧严重,且多处停车场被层层转包,缺乏秩序和规范化管理,市民丢车现象依旧在重复上演。

  停车容易取车难 车主“被”乱收费

  记者走访发现,郑州市各个区域非机动车停车区大都被层层转包,有时候甚至一个停车场就被转包了几道手,秩序十分混乱,停车区基本上没有明确的界限,并且没有特殊的停车区标志。因此无论是马路边、盲道、写字楼前的空地、广场门前等地,只要有非机动车停在这里,随便站一个人收费,就成了“停车区”了。

  不仅如此,非机动车辆看管人员对所停放车辆来者不拒,停车者可在此任意停放。多数情况下,市民在不知情下将车子停放在了收费管理区,只有在取车子的时候才忽然从远处走来一个收费员,要求停车交费。收费金额收费员说了算,哪怕是只停几分钟,也是从5角到1元钱不等,此类车主“被”收费现象随处可见。这些车辆停车处没有专门的停车票据,也没有停车牌,而车牌、票据恰恰是作为存车的基本凭证。如果没有这些存车凭证,一旦车主动辄几百上千元的车子丢失,相关赔偿将很难解决。

  走访中,记者发现市民对于自己车辆每天所停地方究竟归谁管辖大都不是很清楚,即使是车辆管理人员自己也是一头雾水,说不清自己的上级主管部门是谁。

  在郑州市经三路一家大型商场门前,一车辆管理人员告诉记者,他是被雇用的,门前停车位不知归谁管,他只负责收钱。

  位于文化路上的一车辆管理人员也同样说,他只是受雇于老板专门负责看管车辆,只知道老板每个月向街道办事处交300元—500元不等的承包费,其余的就一概不知了。而东风路上的一车辆管理员却称,他们是向金城国际大厦物业管理处交钱,每月400元。

  对此,记者采访了文化路街道办事处。该处一负责人称,2008年,办事处曾在辖区范围内一些企事业单位门口,根据需要设置了9个沿街非机动车停车场,进行专门的正规化管理。除了这9个外,其余停车区均属于辖区物业管理,至于物业又将停车场管理权层层转包,那是辖区物业的事情,办事处无权干涉。

  市民丢车无处“伸冤”

  不规范的非机动车停车场,造成非机动车频频丢失,市民意见很大。而大多数情况下,市民丢了车子无处“伸冤”。因为没有车牌和停车凭证,车辆看管人员大都推卸责任,即使向派出所报案,由于涉案金额小,案件数量庞杂,派出所大都无法一一触及。加之报案又需要出具各方证明,给市民丢车报案带来不便,因此多数市民选择自认倒霉,这也无形中助长了非机动车盗窃行为。

  郑州市金水区市民王女生告诉记者,前几日,她到金城国贸大厦办事,等办完事准备离开时,发现电动车不翼而飞了。王女士郁闷至极,“当我向停车管理人员讨说法时,不料却被告知不归她管,她什么也不知道,最后无奈我只得向派出所报案。”王女士说,“收钱的时候少一分都不行,车子丢了却把责任推得比谁都干净。后来一看民警过来,看车人像耗子看见猫撒腿就跑。”

  在文化路派出所治安大队,记者发现有几名市民因丢车前来报案。一民警告诉记者,几乎每天都会接到类似丢车案件,由于市民停车时候看车人不给任何凭证,临走的时候只收钱,因此无法追究看车人员的责任。而有些停车处虽然安装有摄像头,可是多数摄像头位置不够准确,很难看到犯罪人的具体样貌,因此给破案带来难度。民警表示,对于非机动车辆丢失,他们也倍感头疼。(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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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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