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被“行政化”,关乎深圳社工的“品牌价值”
凌怀燕说到当初上街救助乞丐被扔石头时,闻者色变。她是一个大眼睛、身材娇小的年轻女孩,在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当社工。
社工如今已是深圳一道亮丽的人文风景。但在几年前的深圳,目前全国其他许多地方,都还只是一个人们不太熟悉的名词。
2006年,部署和谐社会建设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因属新要求,乏例可循,不少地方将社区干部“就地转化”,摇身成为社工。更有很多人,分不清社工与义工之别。
社工,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慈善、社会救助、医疗卫生、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领域的工作者,乃一项职业,需有专业水准。在西方发达国家有100多年的发展历史。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在社工方面再次承担探路责任,2007年出台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1个主干政策和相关的7个配套政策,迄今为止乃是国内最全面的社工制度框架文件之一。是年年底,《瞭望》新闻周刊曾对深圳社工进行专门报道。
四年之后,本刊记者再访深圳时,这里已形成一支1500多人的专业人才队伍,绝大多数为大学毕业不久的年轻面孔。
凌怀燕即是其中之一。但她并非救助管理站的雇员,她的东家,是日月社会工作服务社,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
这正体现深圳社工模式最核心之处。借鉴毗邻的香港经验,深圳社工采取民间化专业化操作,由政府向民间组织购买社工服务。“走一条‘小政府,大社会’之路。”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说,多年存在的官办主导和专业化水平偏低问题不能再有。
不过,面对专业社工和社工机构几近空白的现实,深圳在推进之初仍不得不偏重政府之手,最初的社工机构由市民政局“呵护”成立。为快速打开局面,还采用岗位购买为主的办法,即向社工机构按人头购买,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直到后来,才逐步向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靠拢,转向项目购买,如将社区服务中心委托给社工机构运营。
“社工在国外是由下而上生长,在国内是政府强势推动。”深圳市现代公益组织研究与评估中心执行副主任赵环说。
一开始,深圳想两三年内即做到五千人的社工规模,后来发现很难,没那么多合格的人才资源,于是降速,推迟到2015年实现。深圳市民政局社工处处长骆冰说,还是稳健一点好,宁缺勿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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